都市快報訊 CBA上海隊隊長劉煒昨天在個人博客上更新了文章,題目是《最不愉快的一場比賽》,説的就是週五客場和雲南隊賽後的“打架”事件。現在網絡上有了這場賽後“鬥毆”的視頻,但從中並不能分辨出劉煒是否真有違規行為。中國籃協的處理結果明天才會出來,如果劉煒真的被認定動手,處罰起來不是鬧著玩的。
上海和雲南兩隊各執一詞,但基本事實還是一致的。比賽中雲南外援嘉伯推了上海小將蔡亮,雙方有口頭衝突。賽後雙方準備回賓館時,兩人又在體育館走廊相遇,又發生了一些身體接觸。按照劉煒的説法,“突然看到嘉伯衝上來扔掉了手裏的包,扔過來一個礦泉水瓶,還衝上來給了蔡亮一拳,蔡亮才衝上去還手的。”此後現場亂作一團,有人説劉煒上前“&&打架”,劉煒自己説:“我衝上去保護隊友,哪打人了啊!”他還準備起訴寫他參與鬥毆的網站。
雲南俱樂部的官方説法是完全不同的版本:嘉伯隨即被上海球員逼到墻角“圍毆”,嘉伯的妻女也嚇得躲進球場,所幸球場保安迅速趕到制止了暴力行為;整個毆打過程持續了1分多鐘,嘉伯右手有明顯傷痕。
本賽季籃協頒布了《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運動員違紀違規處罰規定》,打架的代價是“明碼標價”的,但規定只限于場上發生的情況。根據《規定》第14條,“在比賽中,雙方各一名運動員出現打架,除俱樂部將受到20萬元的罰款外,當事者個人還將分別處以通報批評、罰款10萬元、追加停賽10場的處罰。”同樣,規則第16條指出的“打群架”處理辦法也是針對比賽中的情況。因此對這次事件怎麼處理,還是只有籃協説了算。
責編:任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