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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回應"誣陷周繼紅"説:可以告我 國家有規定

 

CCTV.com  2008年11月18日 12:36  進入體育論壇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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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于芬和她的律師在清華大學召開了發佈會,就游泳中心以及監察局給予的説法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對游泳中心發佈的“獎金髮放情況説明”提出了質疑。

  昨晚9時半,記者撥通了于芬的電話。據于芬介紹,下午她的律師在和監察局接觸的過程當中,整個事件毫無實質性進展。監察局還是堅持當初自己發佈的那幾點聲明,其實按照流程監察局應該就此事出示一個書面東西,但是于芬以及其律師遲遲沒有收到這個書面的材料。

  此外,于芬還對游泳中心給出的獎金數額感到有疑惑,她説:“游泳中心只是公佈了數字,但是這些錢具體是怎麼分的,我為什麼拿這麼多比例的獎金,其餘的部分是怎麼分的,這些游泳中心都沒有説清楚,我現在需要的是一個詳細的獎金分配方案。”

  而在發佈會中吉勇簽字的問題是最讓外界感覺費解的。雖然游泳中心對外宣佈,吉勇的簽名經過司法鑒定後是真實的,但是于芬卻不這麼認為。她説:“吉勇曾經寫過一個書面證明,以證明他沒有拿過這錢,也沒簽過這字,而且我還保留有錄音。中心只是通過司法鑒定證明那個簽名是真實的。而且在我沒有授權的情況下,為何中心要讓吉勇幫我領這筆錢呢?領完之後我本人為何又沒收到呢?這些疑惑,中心都沒有給出足夠的證據給予説明。”

  此外,于芬還對中心給出的一個解釋進行了質疑,“前前後後我只收到過一次中心給的獎金卡,這個卡是招商銀行的。但是今天中心出示的相關證明卻是交通銀行的。”

  游泳中心的律師認為,于芬對周繼紅檢舉在缺乏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已經涉嫌侵犯名譽與誣陷。對此,于芬笑了笑,“如果我真的涉嫌侵犯名譽與誣陷,他們可以告我,國家也有相關規定啊!”

責編:Duan Hong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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