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奧星空北京11月17日電 (記者 康少寒)關於吉勇否認代領于芬獎金一事,游泳中心跳水部副部長雷鳴在今天下午召開的媒體通氣會上表示,通過司法部門的筆跡鑒定,在2000年前後代領于芬四筆共計13390元獎金清單上的簽字,確係吉勇本人所為。
吉勇是清華大學體育部聘用的一名司機,專門為跳水隊開車。今年十月,作為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公佈的于芬五位獎金代領人之一,他的名字逐漸為人熟知。不過,“獎金門”之初,他並沒有承認代領一事,並表示通過自己去游泳中心財務部核實,發現他的簽字是被人複製粘貼上去的,因為之前在跳水部註冊時他曾經留下過自己的簽名。
對此,游泳中心在今天下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作出了回應。跳水部副主任雷鳴表示,在清華大學的配合下,並徵求了吉勇本人的意見,提取了吉勇當年領取工資發放的單據與他同期領取獎金的單據筆跡,經過司法鑒定,他在2000年前後為于芬代領的四筆共計13390元獎金清單上的簽字,確係吉勇本人所為。
雷鳴説,關於于芬否認吉勇代領獎金的問題,游泳中心非常重視,多次通過清華大學與吉勇本人溝通,了解有關情況。“網上有報道稱吉勇簽字是被複製粘貼上去的,是因為當時我們讓吉勇看的是複印件,因為原始憑單訂在一起,沒辦法帶原件。”
“我可以負責任地講,我和游泳中心的常年法律顧問鄧群律師帶著複印件去的清華大學,而且當時清華大學跳水隊相關人員也在場,請吉勇同志辯認簽名,並非吉勇到游泳中心進行核實。吉勇本人承認,游泳中心向他出示的是複印件,而且並不是他去游泳中心核實有關獎金領取單據上的簽字。”雷鳴説。(完)
責編:Zhu Xin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