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奧星空北京11月17日電(記者 高進、肖寒) 清華大學跳水隊于芬教練就自己應得獎金數額多次質疑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此前還要求游泳中心公佈賬目,今天游泳中心專門在媒體通氣會上出示了于芬獎金髮放一覽表。
但對於公佈賬目,游泳中心並不認為是應于芬之請,也不認為這是法律要求的。
游泳中心聘請的常年法律顧問鄧群律師説:“第一,法律並沒有説公民有權要求相關單位向社會公佈賬目,因此于芬要求游泳中心向社會公開財務賬目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如果于芬對游泳中心的財務帳提出質疑,可以依法向監察部門或上級部門反映,請求對相關賬目審計,由審計部門作出認定。其次,我國法律規定,未經相關單位或部門的同意,不得向社會公開財務賬目。即便是司法部門查處違法犯罪,也不得向社會公開涉及到的財務賬目。所以,于芬的要求屬於不合理要求。”
他還説,針對於芬舉報周繼紅貪污犯罪的問題,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已經做了相關調查,並向於芬本人出示了相關的財務單據,做出了相應的解釋,于芬已經了解到了有關財務情況以及獎金髮放標準;如果還有異議,可以繼續向上級反映,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向社會公開賬目,並不能解決於芬所舉報的問題。因為財務賬目問題只能由具有法律資質的部門作出認定,其他人無權作出決定,因此向社會公佈財務賬目是沒有實際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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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Zhu Xin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