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體育消息:中國足球的確不缺少重磅炸彈。前腳武漢退出了,後腳張帥也“含冤”離去。與武漢隊退出中超相比,張帥的事本不算什麼,但他卻影射出中國足球職業球員都所面臨的一個尷尬,那就是他們的利益該由誰來保護?
從一般常理來想,我們都認為球員是俱樂部的“員工”,但是這樣的員工遇到勞資糾紛,遇到其他問題時,卻連一個説理的地方都沒有。可以説,俱樂部想保你的時候,他會是你的保護傘,俱樂部想搞你的時候,你只有忍氣吞聲的份。就如同過去被大連實德“搞”過的王聖,還有數以百計的被下放過的“張帥”們。
下放了,他們能做什麼?默默訓練等待歸隊又或是找人求情表決心,但從來沒有什麼機構什麼地方可以給他們“作主”,他們也沒有什麼地方去投訴。就如同張帥説的一樣,“我堅決否認那些質疑我體育道德以及我對國安俱樂部不忠誠的謠言。我也明白一個人的力量無法去和一個豪門俱樂部抗爭,但是作為最起碼的人格和尊嚴我會盡我的全力去維護。”
的確,人格與尊嚴是最起碼的,但有時候這最起碼的東西俱樂部也給不了球員。拿張帥的事來説,就因為俱樂部懷疑其打假球,認為他涉嫌消極比賽,便作出下放張帥並取消其2009年的比賽資格。這樣的絕對對俱樂部來説或許算不了什麼,但對於球員來説,真正的生涯頂峰能有幾年?而悲哀的是,這種下放,屢屢在中國的聯賽中出現,這是球員的悲哀,也是俱樂部的悲哀。球員中自然有賭球之人,因此俱樂部才會如此,另一方面,高高在上的各個俱樂部可以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真正把球員玩弄于股掌之間一場。而俱樂部這支手,怎麼能做到對球員負責呢?
從比賽來説,誰都有狀態好的時候,也自然會有狀態低迷的時候,球員是人不是神,中國的球員水平更加有限,即使一場比賽中出現一兩個低級時候,也不代表他就打了假球。從一場比賽的發揮好壞,就直接認定為假球,未免過於勉強,也一定會出現冤假錯案。
這個時候當真的出現球員遭遇不公時,球員的利益該誰來維護,畢竟真正能作出退役決定的只有寥寥。大多數遭遇不公的球員只能忍氣吞聲。而我們是不是該反思一下,該如何對這些球員負責呢?在涉及隊員打假球上,俱樂部有沒有真正的做過調查,還是只是憑感覺,不是説凡事還講個證據麼?另外,球員的利益又該怎麼保證呢,比如俱樂部欠薪一事,比如他們與俱樂部的合同問題,基本上這些到了最後都不了了之,因為球員與俱樂部想不始終很弱勢。
回到張帥這件事情上,儘管他個人發表聲明退役,但相信事情並不會這麼簡單的過去……希望北京國安能夠認真負責的對待這一次的事情,而不是繼續簡單粗暴,也希望張帥一事能帶給中國足球另一層面的反思。
責編:劉鑫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