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鳳鋁籃球俱樂部狀告中國籃球協會一案終於有了結果,據鳳鋁俱樂部律師陳曉朝昨日透露,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對“鳳鋁案”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決,但並未對此做詳細解釋。
陳曉朝律師在接受採訪時透露:“其實10月28日下午我們已經拿到了法院的行政裁定書,上面寫着根據《行政訴訟法》第41條的規定,該案不符合起訴條件。”
另一位律師李江表示對於這樣的結果並不感到失望:“首先狀告體育社會團體的案子沒有先例,其次鳳鋁和籃協之間的官司在社會上也引起了很大的關注,法院也可能是迫於各方面的壓力。”在得知結果後,鳳鋁俱樂部副總經理肖青龍表示對這個結果有些失望,但尊重法院的裁定。
責編:毛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