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訊(記者趙?)近日,清華跳水隊總教練于芬稱中國跳水隊領隊周繼紅涉嫌侵佔自己獎金一事經網絡披露後引起廣泛關注。事情的起因是一位網友通過博客公開了一封實名檢舉信,信的內容就是于芬稱周繼紅涉嫌侵佔自己該得的獎金。昨天,于芬向記者坦言檢舉信確有其事,信件內容也基本屬實。
于芬,現任清華跳水隊總教練,原中國隊副總教練,帶過的弟子有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和周呂鑫等。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後,于芬離開了國家隊,後來開始執教清華跳水隊。
周繼紅,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女子10米跳臺跳水冠軍,是我國跳水歷史上第一個奧運會冠軍,現任中國跳水隊領隊。
“我不知道公佈檢舉信的人是誰,但信確實是我寫的,是在今年的1月份。”于芬表示。
通過博客披露的檢舉信稱,“根據獎金髮放的有關規定,教練員帶一名運動員滿4年,在該運動員離開後的兩年內應享受同等獎勵,兩年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發放獎金。伏明霞、郭晶晶等7名清華隊員從離開我到獲世界冠軍等獲獎名次的時間均未超過規定發放獎金的範圍,但幾乎90%以上的獎金均未發放給我。而國家隊獎金的發放慣例是由跳水隊負責人上報,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批准方能發放。那麼我近10年的獎金跳水隊負責人周繼紅到底報給誰而又最終落入了誰的手中了呢?”信中表示,于芬從1998年到清華大學至今已整10年,其間她的學生幾乎每年都有獲世界大賽、全國比賽前三名的,按相關獎勵政策,她應得的獎金大概有數百萬元,但國家隊一共只發放過3次獎金,總額僅15.7萬餘元。
于芬表示,之所以寫信,絕不是與誰有個人恩怨,而是要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她還説,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王鑫、林躍、何姿等都是她曾經培養過的優秀運動員,剛剛公佈的中國跳水隊集訓名單中就有5名自己的弟子。于芬最後説,關於自己反映的問題,已經聘請了相關的法律顧問,一定要得到一個滿意的答覆和結果。
據其他媒體報道,周繼紅對此事也作了回應,“關於獎金的問題,跳水隊這邊沒有財務部門,游泳中心的財務部門來整體負責獎金髮放,每筆賬目都應該是很清楚的。”
記者也就此採訪了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的相關負責人。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中國跳水隊教練和運動員在各項比賽中所獲得的獎勵我們都有賬可尋,記錄得清清楚楚,應該給於芬指導的我們從沒虧欠過。她如果有什麼異議,一定要提出相關的證據。”對於于芬提出的希望能重返中國隊執教的問題,這位官員表示,中國隊的現任教練隊伍結構非常合理,完全滿足任何比賽和備戰的要求,北京奧運會上取得的佳績就是明證。
責編:Duan Hong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