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惡意踩踏動作招來紅牌,周挺因此面臨停賽4場罰款6000元的處罰
騰訊體育訊 10月24日,足協公佈了關於對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運動員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決定。
足紀字?2008?26號
關於對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運動員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樂部:
2008金威啤酒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23輪第178場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與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于2008年10月22日在北京豐臺體育場進行。當比賽進行到73分鐘時,北京國安隊4號運動員周挺在爭搶時故意踩踏長春亞泰隊29號運動員張天晗,被裁判員出示紅牌罰令出場。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六、四十八、五十三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停止北京國安隊4號運動員周挺中超聯賽比賽4場(24輪、25輪、26輪、27輪),並罰款人民幣6000元。希望各俱樂部(隊)加強對運動員的管理教育,遵守比賽紀律,尊重對手,尊重觀眾,尊重裁判員,凈化中超賽場環境,用實際行動推動中國足球運動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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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佟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