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運動員的分級
七人制(腦癱)足球對運動員參賽資格有嚴格的要求。根據運動員殘疾程度,參賽隊員殘疾程度應是CP5~CP8級別的殘疾運動員。從1到8級,級別越大,殘疾程度就越輕。CP5為對稱或不對稱的中度雙下肢癱,上肢和手的功能障礙較輕;CP6為以運動功能失調為主的腦癱運動員所設,往往是以上肢控制力受影響為主,雙下肢功能一般較好;CP7為能獨立行走的偏癱運動員;CP8為功能障礙小的偏癱和雙肢癱,或輕微的手足徐動。
在比賽中,每隊必須保證至少有1名CP5或CP6級別的運動員打完整場,否則該隊只可以有6名運動員參加。而且每隊不能同時有3名CP8級的運動員在場上。
責編: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