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箭競賽規則要點
射箭是用弓將箭射出並射中預定目標,打在靶上的技藝。射箭比賽的勝負是以運動員射中箭靶目標的環數計算的,命中箭靶越靠近中心,得的環數越高。射箭運動員瞄準目標時,用執弓臂握住弓,再用拉弦手向後拉弓弦,直到滿弓點,注視瞄準具,然後射靶。射箭運動要求運動員擁有強壯的胳膊、銳利的雙眼和鋼鐵般的意志。
部分特殊規定:
(1)輪椅射手可以停留在起射線上穩定發射。
(2)比賽時,坐姿組運動員的輪椅的四個輪子要分跨在起射線上(一邊兩個輪子);立姿運動員要求兩腳分跨起射線,後腳不得觸線,但允許兩腳同時踏線。
(3)運動員射完每組3支(或6支)箭後,立姿運動員應立即攜帶器械退到限制線後,輪椅運動員可以在起射線上等候下一組的發射。
(4)坐姿組運動員腳不得接觸地面。
(5)運動員在發射時,持弓臂不可以支撐輪椅的任何部位,扶手要求拆除。
(6)輪椅運動員可以使用厚度不超過15厘米的坐墊,外加一塊厚度不超過13毫米的支撐板;可以使用厚度不超過5厘米的靠背墊。
責編: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