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新聞發佈會的領導
奧運官方網站5月22日訊 今天上午,北京奧運新聞中心舉行北京奧運會立法工作新聞發佈會,向與會記者介紹北京市的立法工作。北京申奧成功後,北京市以積極履行自主辦城市的各項承諾,在全面推進奧運會場館設施和配套工程等“硬環境”建設的同時,致力於加強包括奧運法制環境在內的“軟環境”建設,積極開展了奧運立法工作,為成功舉辦奧運會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
主持人李湛軍
早在2001年,為保護奧林匹克知識産權,北京市政府就頒布了《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産權保護規定》。2002年,國務院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北京市在加強奧運立法的過程中始終明確奧運立法的內涵,即奧運立法是指在國家法律總體框架之下,積極制定與籌備和舉辦奧運會以及為奧運會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務等方面工作有關的各種法律規範和政策穩健的地方立法工作,重點是建立健全奧運會籌備階段和奧運會舉辦時各類城市運行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規定,如,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安全保衛、環境治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等。奧運立法在尊重並遵守奧林匹克憲章經審核世界奧運會所形成的國際慣例同時,必須堅持國家主權和法制統一原則,即2008年奧運會各項籌辦活動均應當在中國法律框架內進行。
周繼東介紹情況
三年來,市政府法制辦會同其他立法工作機構先後三次大規模集中地向各有關單位徵求奧運立法需求,篩選確定奧運立法需求事項113項。市政府法制辦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對這些需求分批進行了分析和研究,在反復協調和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解決方案。
記者提問
在市政府提出的議案的基礎上,2007年7月27日,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為順利籌備和成功舉辦奧運會進一步加強法治環境建設的決議》。
據北京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北京市政府法制辦新聞發言人周繼東介紹,申辦奧運成功以來,本市共制定(修訂)與奧運籌備和舉辦密切關聯的法規和規章16項,其中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7項,市政府制定政府規章9項。其中包括《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産權保護規定》、《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北京市戶外設置管理辦法》、《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等。
新聞發佈會上,周繼東還透露説,北京市還將以加強法制宣傳、執法監督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奧運法制環境建設。本市有關部門還編寫了奧運期間的法律宣傳手冊和工作中的法律指南,便於奧運期間來華的外國運動員、官員以及媒體記者等了解和遵守我國相關法律規範,便於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在工作中遇到實際問題時正確適用法律。(范帆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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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