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體育訊 在中國職業聯賽各球隊中,被用的最多的處罰方式或許就是“三停”了。不管因為什麼原因,甚至不需要任何原因,都可以用簡單的“三停”來處罰。回顧聯賽歷史,停賽、停訓、停薪的事例層出不窮,不幸的是在這一中國足壇特殊的處罰手段中,門將卻成為了受罰的重災區。
郝偉:三停處罰第一人被廢
2001年1月2日,山東媒體披露,山東魯能隊球員郝偉因為到岳母家搶孩子與岳母發生衝突,這一事件發生後媒體提出了這名健力寶是否虛報年齡、是否早婚早育的追問。從而誕生了“三停”第一人,郝偉隨後遭到魯能俱樂部的公開處罰,處罰內容如下:開除隊籍,留隊察看一年的處分。期間,停訓、停賽、停薪、停止一切待遇,郝偉和山東魯能也是開創了中國足球“三停”先河。被魯能俱樂部重罰後,郝偉先後轉會 陜西國力、北京國安,但都因狀態不佳而難上出色表現。
王超:三停之後洗心革面做人
2002年,山東魯能隊球員王超毆打其岳母一事被媒體披露後,俱樂部官員在接受採訪時透露,早在當年7月份俱樂部就對王超給予了“開除隊籍,留隊察看”的處罰。當年12月26日,山東魯能隊球員王超因為故意傷人(毆打其岳母)被當地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宣判之後,魯能俱樂部表態,“不能因為王超犯了錯誤就將他掃地出門,俱樂部對王超還需以挽救和教育為主。”法院宣判的第二天,因為等候宣判滯留濟南的王超就飛赴昆明與球隊會合參加春訓,在接下來幾個賽季裏,王超一直是隊中主力左邊後衛。
於波:兩度遭三停淡出足壇
2006年4月8日,中超聯賽第6輪瀋陽金德隊客場1-3負於山東魯能隊,一球落後的魯能隊在下半場比賽中發動猛攻,在處理一個危險球後作為隊長的於波與門將宋振渝在場上發生爭吵,甚至出現了推搡動作。賽後,金德俱樂部宣佈:對挑起事端的於波施以停賽、停薪、停訓的“三停”處罰。在重返瀋陽金德隊後,於波經歷了第二次內部處罰並再一次離開球隊,目前他經常瀋陽高校的球場上踢一些業餘比賽以保持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