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建立後,進一步規範了武科舉的制度,考試內容除了武藝和體力外,還要考“策”(就時政提出建議)或對兵法書籍的熟悉程度。
王安石變法時,正式在朝廷設置“武學”每3年舉行一次全國性的考試,錄取名額以百人為限。各地最各級官員可保送1名免試入學,其餘的都必須參加考試:騎、射外考兵法和對策。按照考試成績,優等的直接送樞密院試用為低級武官;其餘的按成績進入武學上舍、或外舍學習。武學講授“諸家兵法”以及“歷代用兵成敗、前世忠義之節”,學制3年。畢業考試及格後授予初級武官官職。以後還曾在各州設置武學。
武舉獲得選官資格
武科舉考試以後單獨進行,1078年《大小使臣試弓馬藝業出官法》規定:第一等,步射1石弓,10發3中;馬上能射7斗弓,並掌握5種馬上格鬥武藝;《孫吳兵法》10道題答出7道的,“時務邊防策”5題“文理優長”,法律題10道答出7道,就可以出任低級武官。第二等步射8斗弓,10發2中,馬上能射6斗弓,有3項馬上武藝,答出一半兵法題目和法律題目,可以見習低級武官。第三等,步射6斗弓,10發1中,只有兩項馬上武藝,兵法、法律只能答3題的,記錄在案。每3年考試1次,任命武官不過30人,後來逐步增額,以至於3人取1,每次都有百人入流,比文科舉得官還容易。1110年規定限額,每次考試只能取10人,其餘的入武學。
南宋進一步改革,1135年開始由皇帝親自“廷試”,合格的都賜予武進士,授予武官銜“保義郎”、“承節郎”等名目。但實授的職務往往並非軍官。1166年武舉進士也痹徽文科,有第一、二、三名的排名。以後又規定參加廷試的都必須由各地方長官先行選拔,作為“武舉人”保送朝廷。這樣以來,武科舉體系與文科舉體系基本相同。1177年明確武科狀元之稱,狀元願意從軍,授予正將之職,第二、三名副將,第四、五名準備將。
武科舉出身的大多不願當軍官
兩宋正式建立武科舉系列,但是在當時重文抑武的風氣下,很多人只是為謀一當官出身而已,考取後不願從軍。因此兩宋時期由武科舉出身的名將極少。
較為著名一點的有北宋末年的何灌,他在武選登第後即為軍官,在與遼朝邊境地區任巡檢,以善射聞名,號為“何巡檢神箭”。後來在“靖康之變”時受命防守汴京,戰死疆場。
另一個是同時期的徐徽言,在1108年應“求材武士”詔,“武舉絕倫及第”。以後即擔任武職,長期在河西地區為軍官。1127年金朝攻破開封,而徐徽言率領本部軍隊堅守晉寧近兩年,最後這座孤城被攻破時,徐徽言將防禦器械全部燒燬,力戰被俘,寧死不屈,被殺害。
兩宋時即使是武狀元,也並不一定擔任軍職,比如1235年武狀元朱熠,起家是“閣門舍人,差知沅州”,擔任了地方行政官,後來以擔任監察御史敢於彈劾權臣而聞名。1260年升為“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算是主管軍事的副宰相級別,但仍然不算武官。不久也遭御史彈劾而罷官。
責編:孫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