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標準 | a.在該年度奧運會、世錦賽、世界盃總決賽或相當級別國際大賽中獲得冠軍的組合; b.在該年度奧運會、世錦賽、世界盃總決賽或相當級別國際大賽獲得突破性的成績; c.在團體項目中擔當絕對主力,併為所在運動隊獲得該年度奧運會、世錦賽、世界盃或相當級別國際大賽冠軍作出突出貢獻 d.促進了體育項目的發展,提高了社會對體育事業的關注。 |
提名獎獲獎組合數 | 5組 |
最終獲獎組合數 | 1組 |
備註 | 組合是指:在比賽進行中,其中一方(2人-4人)場上隊員同時完成比賽,期間不得更替隊員或缺少隊員的比賽形式,我們稱之為組合。 |
注:
1、除“終身成就獎”外,參評候選人成績必須是在該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
2、除“年?茸羆呀塘方薄薄?澳甓任疵?逵?聳拷薄焙汀澳甓忍逄程乇鴯畢捉薄蓖猓?淥?畢畹牟紋籃蜓∪吮匭胗滌兄謝?嗣窆埠凸????
3、候選人須由推委會推薦通過
4、凡符合其中任何一條標準,即可具備參評資格;
5、與奧運會、世錦賽、世界盃“相當級別的國際大賽”指:
(1)國際各單項體育組織直接組織的比賽(如智力運動會等);
(2)各洲奧委會主辦的比賽(如亞運會等);
(3)有影響的洲際綜合性運動會(如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等);
6、其他見選票附帶説明。
責編:許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