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標準 | a.在該年度奧運會、世錦賽、世界盃或相當級別國際大賽中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或打破世界紀錄,或集體項目取得前八名中表現出色的年輕選手; b.在世界青年錦標賽或相當級別國際大賽中打破世界紀錄者、或獲得金牌者; c.在該年度的世界級體育競賽中獲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並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d.在該年之前,從未取得國際大賽前三名的成績。 |
提名獎獲獎人數 | 5人 |
最終獲獎人數 | 1人 |
備註 | 僅限奧運項目; 可同時入選最佳男、女運動員獎 |
注:
1、除“終身成就獎”外,參評候選人成績必須是在該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
2、除“年度最佳教練獎”、“年度未名體育人士獎”和“年度體壇特別貢獻獎”外,其他獎項的參評候選人必須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候選人須由推委會推薦通過
4、凡符合其中任何一條標準,即可具備參評資格;
5、與奧運會、世錦賽、世界盃“相當級別的國際大賽”指:
(1)國際各單項體育組織直接組織的比賽(如智力運動會等);
(2)各洲奧委會主辦的比賽(如亞運會等);
(3)有影響的洲際綜合性運動會(如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等);
6、其他見選票附帶説明。
責編:許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