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為促進奧林匹克精神的傳播,為最廣泛地展示我國政府及人民企盼奧運、參與奧運、奉獻奧運的良好精神面貌,為維護我國在知識産權領域的國家形象,作為新媒體領域相關機構負責人,2008年5月6日,我們聚集北京,參加國家廣電總局主辦的“奧運新媒體版權保護論壇”,並就北京2008年奧運會新媒體版權保護事務達成如下共識:
一、以新媒體大規模傳播奧運賽事在我國、在百年奧運史上都是第一次;因此,以新媒體對本屆奧運會進行合法、有序的傳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北京2008年奧運會是國際奧委會首次將電視版權與新媒體版權分別銷售,要以新媒體轉播本屆奧運賽事,需提前以合法途徑獲得相關的授權和許可。
三、自覺抵制侵權盜版行為,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奧運新媒體版權保護,為北京成功舉辦一屆高水平、有特色的奧運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四、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奧林匹克知識産權保護規定,切實執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通過合法、有序傳播奧運賽事節目,營造和諧、規範的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傳播秩序。
五、高度尊重北京2008年奧運會權利人以及持權轉播機構的權益,保障本宣言簽署單位進行奧運賽事轉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積極與有關持權轉播機構進行溝通,共同探索業務合作模式,以不同的方式參與奧運傳播,簽訂合作協議,履行合同義務,在合法授權範圍內傳播奧運賽事。
六、共同把奧運版權保護作為奧運會傳播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增加相關人力部署和技術投入,確保奧運版權保護的概念和措施深入人心。
七、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對奧運新媒體版權保護的監管,積極支持有關機構開展的打擊侵權盜版行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共同確保奧運新媒體版權保護取得圓滿成功。
八、北京2008年奧運會持權轉播機構應積極支持所有有意願的機構參與到本屆奧運會新媒體轉播工作中來,所有參與的機構須簽署並履行本宣言。
我們鄭重承諾,遵守本宣言的各項約定,請社會各界監督我們的行動。
責編:賈文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