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及球拍——奧運會羽毛球賽用球需經世界羽聯批准。球為16根長62~70毫米的羽毛及半球形球托構成。球重為4.74~5.50克。奧運會羽毛球賽館需備有700打適合比賽的三種速度的球儲存於安全的倉庫中。球拍由參賽運動員自備。球拍長不超過680毫米,寬不超過230毫米。由於不符合規定的球拍並未給球員帶來明顯的有利,因而裁判員對運動員的球拍並不做嚴格的檢查。
裁判員椅——座高1.55米。在左右扶手間設一塊裁判員放置計分板的墊板。
發球裁判員椅——為有靠背椅,它的高度需滿足當發球裁判員坐下時,發球裁判員眼睛的視平線基本與發球員的腰部持平。
司線裁判員椅——要求同發球裁判員椅。
衣物筐——為比賽的運動員放置備用球拍、毛巾、運動衣以及飲用水等。單打比賽時,于裁判員椅的兩側各放置一個衣物框,雙打比賽放置兩個。
放球箱——位於發球裁判員的椅旁,放置比賽時備用的新球和用過的舊球。
幹拖把——每個場地備有兩個有良好吸水性能的幹拖把,每邊一個。
量網尺——其寬為4厘米、長160厘米的木或鋁制的直尺,在1.524米和1.55米處有標記。
記分墊板——為裁判員臨場裁判時,墊寫積分表用。板的尺寸要略大於A4紙,材質為硬質的有機玻璃或塑料板。
責編:楊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