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克 墨菲:我一直認為,NBA亟需另一個獎項:最突出球員獎(MOP)。
我説的不是最有價值球員獎(MVP),我是在建議NBA應該採用目前NHL(冰球聯盟)和NFL(橄欖球聯盟)相似的頒獎體制,以便能區分最突出表現的球員和對球隊最有價值的球員。
每個賽季,NHL都會頒發“哈特紀念獎”,這是他們的MVP獎,授予“對球隊最有價值的球員”,還有一個“萊斯特B.皮爾森獎”,以表彰常規賽中最出色的球員,頒獎單位是NHL的球員工會,這個獎由球員們自己投票決定。這兩個獎項,有時也會頒給同一名球員,在過去8個賽季中,有4次出現了這種情況,另外4次説明最有價值和最突出表現之間,是有區別的。
在NFL,每個賽季會評出MVP獎,以及年度最佳進攻和年度最佳防守獎。這樣的獎項設計可以讓投票者不顧球隊成績,只需考慮選手在球場兩端的表現。
我認為,這樣的設計,能夠區別最有價值球員和最優秀球員,而在NBA,MVP獎盃通常忽視了這個,至少會造成混淆。
今年又是一個例子——MVP爭論在詹姆斯和科比之間進行,兩位球星旗鼓相當,他們來自聯盟最好的兩支隊伍,兩人在公眾的眼中最有可能捧走MVP獎盃。這個獎項完全忽視了韋德,其實,他可能比上述兩名球員擁有一個更出色的賽季。如果不是的話,他至少擁有一個搶眼的賽季,讓人們在現行構架下評獎時又多了一些爭論。
但這和MVP哲學觀應該是不相關的。如果你認為NBA的MVP獎應該授予最好球隊中的最優秀球員,最好的數據獲得者,或者是對他的球隊意義最重要的球員,那不會有什麼問題。不過,MVP獎卻總是會引起人們的爭論,人們應該去討論哪個候選人更應該得獎,而不是就MVP獎的定義進行爭論。
自1983年以來,每個賽季的MVP都授予給了至少取得50場勝利的球隊的球員,只有因停擺縮水的1998-99賽季除外。這個很有現實意義,我對MVP頒發給優秀球隊的球員沒有異議,投票人對“價值”的原則有了正確認識。畢竟,一名球員對取勝40場到50場的球隊來説,要比他幫助球隊只勝20場到30場更有價值。
我認為NBA應該設立一個最突出球員獎,這個獎頒予給有突出表現者,而和他對球隊的價值沒有直接關係。再一次需要説明的是,我不是對MVP的産生方法有異議,但人們對MVP獎項的定義爭論不休,增加最突出球員獎可以避免這個問題。這個獎會授予在普通球隊中表現出色的球員,就像本賽季的韋德一樣,他的球隊中表現第二好的球員是海斯勒姆。
當然,我認可詹姆斯和科比是這個賽季MVP的熱門人選,他們率領各自球隊達到了偉大的高度,他們應該取得MVP。增加MOP獎,只是為了解決韋德這樣的難題。
相關新聞:
韋德32分激活全隊 熱隊繼續強勢送綠衫軍兩連敗
專家:湖人變強硬並不骯髒 韋德不會離開邁阿密
絕殺為韋德贏特權 為戰綠軍熱火給閃電俠放假
家鄉球隊盼閃電俠 公牛希望韋德降薪回歸芝加哥
美媒體力挺韋德角逐MVP 他比科比更像喬丹?
責編:張曉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