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正在制訂新的運動員轉會規定,今年聯賽開始前將下發”,中國足協聯賽部相關人員昨天表示。在大連實德、山東魯能遭遇“搶人”事件後,俱樂部第一時間都想到了找“組織”,但是中國足協對於這樣的局面已經無能為力。
“他們自由轉會的事實不可阻擋,其實我們在2008年的總經理會議上已經提醒過各俱樂部注意國際足聯轉會制度的變化,大家都沒有當回事”,中國足協相關官員表示。
按照以往的規定,如果沒有原俱樂部和中國足協的國際轉會證明,球員就不能為新的俱樂部出場比賽。但是,從2008年1月1日開始,國際足聯新的轉會規定中,已經弱化了國際轉會證明這個概念。只要對方俱樂部向中國足協和球員原俱樂部提出需要國際轉會證明,7天內兩家必須給出答覆,如果30天內不答覆。對方俱樂部可以立刻為球員在本國或者地區足協辦理臨時註冊參加比賽,等待國際足聯的裁決。這個規定實際上最大限度保護了球員,球員可以不受轉會糾紛的影響正常比賽和訓練。
“我們2008年總經理會議上曾經提出各俱樂部應該注意變化,當時只有魯能俱樂部的韓公政詢問了具體情況,但是沒有更多表示”,中國足協官員透露。足協將責任推給了俱樂部,不過俱樂部也有話要説,“中國足協每年都有體測,如果不過關不能參加聯賽。假如我們和一個隊員簽了3年合同,今後兩年如果他不幸過不了體測,那我們不是白白給球員工資而不能使用”。連續發生中國球員自由轉會事件後,足協已經開始研究今年的轉會規定,“新規定會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責編: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