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吳睿娜)在媒體披露了“甲”、“乙”和吉勇都承認代領了獎金並轉交給於芬後,于芬是否已收錢就成為焦點。昨天,于芬在上午課後表示,從未讓人代領過獎金,也未收到存摺和現金。
于芬説:“我10年來從未委託過任何人、包括清華的工作人員去代領獎金,我也不知道這個‘甲’和‘乙’是什麼人。到現在,我還是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希望相關部門對獎金事件徹底調查。”
于芬的代理律師王兆峰説:“既然都説于指導收了錢,但現在有什麼能證明這一點?收了獎金起碼得有個收據之類的證明吧?現在吉勇説把錢交給了于芬,但于芬還有吉勇説沒代領過獎金的短信和證明。”王兆峰否認了可能會就此起訴吉勇,他説吉勇在這個事件中並非重要人物,“要起訴他也得是游泳中心來起訴。于指導的獎金沒收到是游泳中心的責任,這件事該由他們查清楚,而不是我們啊。”
談到下一步的舉措,王兆峰希望能趕緊得到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的正式書面回復,如果沒有這一回復,很多工作很難進行。“如果一直這樣持續下去,我們不排除通過其他途徑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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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