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網訊自1956年開始,《法國足球》雜誌開始金球獎(Ballon d‘Or)評選,評選對像是該年度表現最好的歐洲球員。《法國足球》編輯部推出一份候選名單,評委為歐洲各國體育記者。
1995年開始,金球獎評選範圍從歐洲球員擴大為“所有在歐洲各聯賽效力的球員”,評委仍為歐足聯旗下各國體育記者。自2007年開始,金球獎評選實現全方位全球化:評選對象不再局限在歐洲效力的球員,而擴大到全球範圍;評委方面也實現全球化,《法國足球》在世界範圍內指定評委,亞洲、非洲、美洲、大洋州的記者也加入金球獎評選。
體壇傳媒集團旗下《足球週刊》作為《法國足球》的合作媒體,每年都會同步報道金球獎評選。體壇傳媒駐法國記者趙威每年都會應邀參加金球獎頒獎儀式。2007年,《體壇週報》副總編輯駱明成為中國第一位金球獎評委。
金球獎評選規則
1.金球獎評選由《法國足球》雜誌于1956年開始評選,第一屆得主是英格蘭人馬修斯。
2.從1956年到1994年,金球獎的評選範圍是“效力於歐洲各大聯賽、擁有歐洲某國國籍的球員”。從1995年到2006年,金球獎評選範圍擴大為“效力於歐洲各大聯賽的任何球員”。從2007年開始,評選範圍從“歐洲聯賽”擴大到全球,真正實現了:不限國籍,不限聯賽,金球無國界。
3.從1956年至2006年,金球獎評委由歐足聯旗下各成員國(組織)的媒體記者組成。從2007年開始,金球獎評委範圍將擴大到全球範圍(亞洲、非洲、南美、中北美及加勒比海、大洋州),歐洲之外評委的資格為:該評委所屬國家(地區)至少參加過一次世界盃決賽階段比賽,該評委所屬媒體應為本土權威。
4.從1995年開始,《法國足球》編輯部投票産生一份50人候選大名單,每位評委從其中選出5位球員,按5分、4分、3分、2分、1分進行排名。分數累計最多的球員榮膺該年度金球獎。
5.如果出現排名最高者同分的情況,則組織評委對同分球員進行第二輪投票。
6.金球獎評選針對的是球員該年度的整體表現。
7.評選標準為:a.個人表現+集體成績;b.球員水平(天賦+公平競賽);c.職業生涯;d.人品+影響力。
8.金球獎評選過程中産生的一切問題,評委會主席暨《法國足球》總編輯擁有最終解釋權。
責編: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