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於芬獎金和鳳鋁退出事件,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和中國籃協分別以不同的方式做出聲明,以表明自己的態度。
體育總局游泳中心昨日在官方網站上發表關於對於芬獎金有關問題的四點回應。
游泳中心再次重申不存在違規發放獎金問題。其次,游泳中心表示關於獎金髮放的具體原則和辦法已于2008年3月14日對外公佈,對現任教練和輸送教練獎金金額的計算是清楚、準確的。關於代領獎金問題,游泳中心聲明,由於輸送教練大多不在國家隊,發放獎金時通常會通知其所在單位由本人或有關人員領取,于芬的獎金也依此發放。5名代領人中,4人當時來自清華大學跳水隊,另1人是當時與清華大學跳水隊在同一場地訓練的跳水教練員。經核實,其中4名代領人已證明當時就將代領的獎金交給了于芬,另1人涉及到發生在2000年前後代領的4筆共計13390元的獎金正在與本人核實。最後游泳中心表示希望當事人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上述事實。
對此于芬表示,“我覺得這個回復沒有太多意義,第一,並沒有涉及到具體的獎金數目和清單;第二,這5個委託人有沒有我的授權信和簽收單,有沒有得到過我本人的許可,如果沒有那就是違法的。具體的情況我想我的律師將在明天下午做出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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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Zhang 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