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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體育總局發表“周繼紅不存在侵佔于芬獎金情況”消息的第二天,清華跳水隊總教練于芬向媒體報料,她從未請人代領獎金,5名代領人有些于芬甚至不認識,一位代領人還寫出書面材料為于芬證明,自己的代領簽字是被人複製上去的。于芬向媒體表示,她已經聘請了律師,並且將相關舉報材料直接遞交給了檢察機關。在確鑿的事實面前,司法機關一旦介入,檢舉門事件也將真相大白。周繼紅身在國外繼續沉默。
檢舉信遲遲沒答覆
今年1月28日,于芬將一封檢舉信交給國家體育總局紀委。
于芬在檢舉信中寫道,自己指導過的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林躍、王鑫等多名中國跳水隊隊員,在奧運會、世界盃等國際大賽上多次獲得冠軍、亞軍。依照國家相關規定,作為教練的于芬應當獲得高達數百萬元的獎金,但于芬只得到十幾萬元。今年3月,于芬第一次通過媒體公開檢舉周繼紅,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及相關人士只是以“賬目沒有問題”予以回應。
于芬表示,游泳中心為什麼不能公示自己簽收獎金的明細表是一直想要弄清楚的問題。她還表示,更為困惑的是,自己的檢舉信遞交到國家體育總局紀檢部門已經9個月,但總局紀檢部門卻始終沒有給自己作為檢舉人一個明確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
一位“代領人”願作證
在看到總局的聲明後,于芬向北京的媒體表示:“在發現有5人代我領取獎金後,我曾當即指出,我沒有委託過這5人代我領取獎金,我也沒有從這5人手中拿到過任何獎金,這5人中有的人我甚至都不認識。”
于芬説,此後她找到5名代領者中的一人後,發現這名代領者的簽名是被人複製到獎金領取單上的。這名代領者已經為于芬的律師寫下了書面證明。
據于芬的代理律師介紹,至少從目前掌握的證據看,于芬未能得到應得的獎金是有事實依據的,如果能啟動法律程序,追回這些獎金的成功率很高。不過於芬表示,追回數百萬元的獎金並不是根本目的,自己只是希望弄清楚,什麼人在操縱中國跳水隊的獎金髮放程序,為什麼疑點如此之多的程序卻可以堂而皇之地存在了近10年。
于芬:五個代領人,有的是“陌生人”。
事件還沒有結果,腥臭已令人掩鼻。在奧運的跳水臺上,跳水隊帶給我們那麼多的自豪與光榮,現在傳出的這種吞錢醜聞,以及圓環套圓環式的事件進展,把我們的視線由高光部分吸引到了“燈下黑”處。
這不是私人間的恩恩怨怨,于芬説,“我們不能去評價別人(周繼紅),不然又成了打架了,詆毀別人了。”在於芬的眼中,是周繼紅侵吞了自己的獎金,更是體制製造出來的惡果。此事可能並非特例,而是在耀眼光環中迸發出來的一個“黑子”,是國家隊與地方隊之間矛盾的“走火”(或許是早晚的事)。據説當年田亮就是個“受害者”,表面上是田亮私活兒接得太多,但事實是兩級別教練之間的矛盾導致回到省隊。白岩松説,協調國家隊與新型地方隊與教練員之間的關係與利益,儘早制定更合理的規章制度才是正事,否則真腐敗了更麻煩。
有人説,奧運這桿大旗,有人將其當成虎皮。如果沒有制約,亂政猛于虎。世上多一盞燈,黑暗就會少一點,正如醫學上使用無影燈來消除“燈下黑”。體育界的光環照在我們頭上,司法的光環也當照遍體育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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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檢舉門"若確如于芬所説 已涉及刑事案件
責編:鄒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