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0月22日,于芬在今年1月份提交給國家體育總局的舉報周繼紅涉嫌私吞自己獎金的檢舉信曝光,透過這封檢舉信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林躍、王鑫及何姿這7名隊員的身上,均存在著于芬本應拿到的200萬元獎金卻只拿到15.7萬,其餘都沒能拿到的問題。
在檢舉信中提到,“根據獎金髮放的有關規定,教練員帶一名運動員滿四年,在該運動員離開後的兩年內應享受同等獎勵,兩年以上的按有關規定比例發放獎金。以上清華隊員從離開我到獲世界冠軍等獲獎名次的時間均未超過規定發放獎金的範圍,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幾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獎金均未發放給我。而國家隊獎金的發放慣例是由跳水隊負責人上報,游泳中心批准方能發放。那麼我近十年的獎金跳水隊負責人周繼紅到底報給誰而又最終落入了誰的手中了呢?”
同時,于芬的這封檢舉信的矛頭顯然指向了自己的“徒弟”,“自周繼紅接手國家跳水隊後,她利用手中的權力非法剋扣我的鉅額獎金,無論這筆錢用在何處,都已經構成了貪污罪,都是對我合法權益的嚴重侵害。這個事情,只要認真追查是很容易查清的。”
至於涉及的金額大概沒有透露,不過於芬早在今年3月初表達希望重返國家隊的希望時,便已經就自己應得的獎金的去向問題提出了質疑,“在這裡我可以透露幾個數字:從1998年伏明霞復出、2004年勞麗詩雅典奪冠到目前國家隊中有5名隊員是我一手培養出來,我的隊員已為中國奪得了2塊奧運金牌、2塊奧運銀牌,世界冠軍的數量大概也有10個吧。如果按照國家相關獎勵政策,總獎金積累應該不會低於200萬吧,但實際上我總共拿到的也就是15.7萬元。”
按照于芬的説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世界大賽中獲得冠亞軍運動員的教練,可以按比例獲得國家下撥的獎金。但由於中國跳水隊的財務管理嚴重混亂,身為跳水隊領導的周繼紅等人沒有兌現本應屬於她和其他教練員的鉅額比賽獎金。之所以在奧運備戰前將跳水隊剋扣獎金的事翻出來,于芬表示,“我不是一個看重錢的人!1997年從國家隊出來的時候有好幾個國家的跳水隊重金聘請我,我都沒有去。之所以寫檢舉信不為別的,就是要讓中國跳水隊沒有那麼多烏七八糟的東西。”
檢舉信還提到這樣一個細節,2001年,清華的領導就曾經給周繼紅打電話索要于芬的獎金清單,但周繼紅竟然摔斷電話不予理睬。據悉,早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結束之後,湖北省對奪得女子3米板金牌及3米板雙人銀牌的伏明霞進行了獎勵,按理,于芬作為伏明霞的主管教練,也同樣會有獎勵,但于芬卻一直未能拿到。直到于芬後來親自向當時主管體育的湖北省副省長提出質詢後,並經省委相關領導過問 ,才從湖北體育局相關領導那裏得到這樣的回答:“于芬的奧運會獎金全部交到了國家隊領隊周繼紅手上。”
不過,于芬的這封檢舉信提交到國家體育總局相關部門至今已經差不多有9個月之久,有關部門對此一直沒有任何明確的説法,看來檢舉信所列問題是否屬實還有待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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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Zhu Xin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