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際奧委會于北京時間6日宣佈,在北京奧運會期間使用興奮劑並被處以6個月及6個月以上禁賽處罰的運動員,將被禁止參加2012年倫敦奧運會。
按照此條規定,任何使用興奮劑並被處以6個月及6個月以上禁賽處罰的運動員將被禁止參加倫敦奧運會。
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當日通過了這條原本將在北京奧運會之後開始執行的規定。這條規定將在今年7月1日生效,並將適用於所有在北京奧運會期間使用興奮劑並被處以6個月及6個月以上禁賽處罰的運動員。
國際奧委會發言人戴維斯説:“今天所作的這個決定是加強反興奮劑工作的其中一步,也是為反興奮劑工作增加又一個武器。”
據悉,本屆奧運會共設41個監測點,其中31個在北京,另外7個在其它舉辦奧運賽事的城市。
責編: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