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娜)“報國”無門的于芬選擇了“爆料”。近日,中國跳水隊前副總教練于芬,將一封直指周繼紅的檢舉信發到了國家體育總局紀檢委。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于芬在檢舉信中稱,中國跳水隊的財務管理嚴重混亂,身為跳水隊領導的周繼紅等人沒有兌現本應屬於他人的鉅額比賽獎金。
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在世界大賽中獲得冠亞軍運動員的教練,可以按比例獲得國家下撥的獎金。而于芬的弟子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王鑫、林躍、何姿等隊員,自1998年以來獲得了無數世界冠軍和亞軍。
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國家對上述運動員的教練下撥了獎金,部分省市也對這些運動員的教練下撥了獎金,這些獎金基本上都匯到國家隊負責人手中。
據于芬自己統計,她獲得的總獎金數額應該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但她自己僅得到了15.7萬元,而有類似經歷的教練或隊員不在少數。
于芬説,在過去的近十年裏,追要獎金的事一直沒有間斷。“清華大學校方、我本人以及部分省市地方隊領導都曾就獎金問題找過游泳中心和周繼紅,但均未得到明確答覆。”
目前,距于芬遞交檢舉信已經一個月時間,由於至今尚未收到體育總局紀檢委的回復,于芬表示,準備進一步向中央紀檢部門遞交舉報材料,並不排除動用法律手段。
對於此事,游泳中心副主任李維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回應,于芬是否按規定拿到了屬於自己的獎金,還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查實。
■于芬簡歷
1983年到1996年任國家跳水隊副總教練。
1997年,前往清華擔任跳水隊主教練,嘗試體教結合之路。
1998年世錦賽後,中國跳水隊重建,實行領隊負責制,由前奧運會金牌得主周繼紅擔任領隊,于芬被排除在外。
近日申請重返國家隊執教,被拒絕。
責編: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