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復興評論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馬滌明:開發商是誰家的“孩子”?

 

CCTV.com  2010年02月21日 09:5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揚子晚報  

  天津市寧河縣政府動用行政手段介入商業拆遷,不但許多政府部門都是拆遷工作成員單位,還採用“誰家的孩子誰抱走”的工作方式——拆遷戶們被分屬到各單位“負責”。多名教師因不配合拆遷,受到停課處理或調到偏遠山區的“待遇”;縣委縣政府要求他們“作為教師更應該深明大義”。

  寧河縣這場商業拆遷中政府使用的兩個詞語很有意思,一個叫“孩子”,一個叫“大義”。“孩子”,指的是公職人員,既端公家飯碗,就得聽公家的話,就得像孩子必須聽家長的管教一樣。“大義”,就有點不好理解了;商業拆遷是為商業開發服務,商業開發又是為房地産開發商牟利服務,拆遷戶們説得對,“應該按市場規律辦事”;可是,本屬於市場活動範疇、商人營利的事情,在政府這裡怎麼就成了“大義”?拆遷戶是“孩子”,商業拆遷是“大義”,莫非,政府幫助開發商拆遷屬於“大義滅親”?

  我們沒有證據説這場商業拆遷背後有官商勾結、利益交易等等,但是官員們把為商人服務提高到“深明大義”的高度,並以行政手段逼迫公職人員服從“大義”,誰和誰穿一條褲子,這個問題是一目了然的。

  “誰家的孩子誰抱走”,誰家的“孩子”誰負責,所以拆遷戶、教師都有人“負責”;然而開發商更有人負責,而且是真正的,不加引號的負責,開發商又是誰家的“孩子”呢?顯然,在寧河縣這裡,開發商成了政府的“孩子”,政府和官員們竭盡其能不讓開發商利益受損。當然,開發商的利益也許就是當地政府的利益,甚至很難説清有沒有個人利益在其中。但有一點是清楚的,離開利益動機,什麼“大義”都未必是真的。

責編:趙春曉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