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正龍委託以顧玉樹律師為代表的五人律師團,向陜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法定程序下的申訴書,同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中央政法委遞交了申訴信。申訴請求是要求法院撤銷該刑事判決書,改判周正龍無罪。(2月7日《法制晚報》)
謝幕一年多的周正龍案,始終沒有真正淡出公眾視野。雖然在周正龍二審被改判緩刑之後,華南虎大戲在法律程序上已經收場;但“周正龍不是一個人戰鬥”、“周正龍只是一個替身演員”,始終是被普遍接受的民間共識。因此,法槌落下之時,本該意味著平紛止爭,卻再次引起爭議一片。
不難想象,在幾次傳出申訴消息又被否定之後,周正龍此番正式提出申訴,一定是經過了一番對自身利益的仔細權衡考慮。要知道,在緩刑期內處事不慎,仍有被再次收監的可能。那麼,周正龍為什麼要重新提出申訴?其動機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周正龍顯然仍具向有關方面叫板的資本。
事實上,經過歷時一年多情節離奇的公開演出之後,虎照是真是假已經不再能夠充分吸引公眾眼球;人們真正關心的是,隱匿在周正龍“演員”身後的編劇、導演、主演、製片方一乾人等,究竟會否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官行為規範》中明確規定:當事人在立案後詢問證據是否有效、能否勝訴等實體問題,不得向其提供傾向性意見。聯想到在二審法庭上,周正龍“頻頻認錯並強調是自己一人所為”“屢次打斷妻子證詞”以及“反復向審判長提出不要讓他的家人再出庭”等異常舉動,以及隨後贏得的緩刑改判,讓人更加有理由對原判決的合理性與公正性提出質疑。
本質上,公眾對周正龍案的持續關注,就是對正義與真相的孜孜以求和對法治理想的不懈追求。如果説虎照真假終究事小,法治正義絕對茲事體大。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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