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政府的官方網站去諮詢或者投訴,如今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了,但投訴不能超過100字,這樣的限制還是頭一回聽説。對於江蘇鎮江丹徒區的官方網站上這樣的限定,網友驚嘆説,連微博都可以寫140字,這個區的投訴信箱更精簡,是在逼市民用文言文投訴。(1月5日《新快報》)
看了這個報道,筆者仿佛聽到了鎮江丹徒區的官方網站投訴限百字的弦外之音。
其一,你要投訴嗎?如果事情敘述超過百字,哪你就免了。再大的冤屈你也自消自受吧,趕緊洗洗睡吧。
其二,你問投訴為什麼沒有解決嗎?因為你的投訴超過百字,不符合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所以我們一概不予受理。是你的違規在先,並非我們的權沒有為民所用。
其三,你問你的投訴在百字以內怎麼也泥牛入海無消息?還好意思來問!你也不看看你的文字水平,真懷疑你喝過墨水沒有。一封投訴材料連個簡單的問題都説不清楚,叫我們如何解決?
其四,投訴限百字是我們政府部門工作辦事效率高的真實反映,我們平時有千頭萬緒的“事情”要辦,哪有時間和超過百字的“懶婆娘裹腳”閒扯?它不僅影響部門的形象,也影響我們的政績。
其五,什麼你説這是我們工作失職?你算老幾,你説話連一點聲響都沒有!我們的工作好著吶,不然為什麼我們總漲工資?
這投訴限百字的弦外之音讓我們更加理解“權為民所用”深刻意義。
責編:任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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