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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杭民:土地出讓金不該對廉租房吝嗇

 

CCTV.com  2010年02月01日 11:2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千龍網  

  曾在去年全國兩會期間,提出百億國賬差錯問題的全國人大代表、廣東中人集團建設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李永忠,日前在列席廣東省人大會議小組討論時再次提出疑問:國家規定至少要拿出土地出讓金的10%投入廉租住房建設,為何廣東投入的比例還不到0.6%?(1月31日南方報業網)

  2007年,財政部印發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強調: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當地財力,積極參與制定廉租住房保障計劃,並按照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計劃以及國發[2007]24號文件規定的來源渠道籌集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其中明確規定,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安排用於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李永忠代表在仔細查閱《廣東省200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0年預算草案》後發現,報告中列出了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基金”為6個億,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金額高達996.1242億元,投入的比例不足0.6%,其認為這樣的安排和國家的政策是有出入的。

  隨著各地“地王”的蜂擁亮相,土地出讓金的數目也在驚人地攀高。近日,2009年中國70個大中城市土地出讓金排行報告指出,2009年中國土地出讓金總金額達15000億元,約佔全年GDP4.4%,約佔全國財政收入6.8萬億的22%。其中,北京市地方財政收入完成2026.8億元,而土地出讓金為928億元,佔到45.8%;上海市地方財政收入為2540.3億元,而土地出讓金為1043億,佔到41%。杭州和上海成為土地出讓金超過千億的兩個城市。

  土地出讓金水漲船高,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安排用於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照理也應該不斷提高,然而事實是,在經濟發達的廣東,土地出讓金的投入比例還不到0.6%,其他地方的投入比例,恐怕也是令人擔憂的。建設部2007年的通報顯示,166個地級以上城市未明確土地出讓凈收益用於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比例,絕大多數城市還沒有開始將土地出讓凈收益實際用於廉租住房制度建設。

  廉租住房制度是社會保障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七大明確要求,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快建立以廉租住房制度為重點、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政策體系。然而,各地土地出讓金對廉租房的吝嗇,無疑將使低收入人群對廉租房望而興嘆。同時,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的其他渠道,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計提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的全部餘額、如市縣財政預算安排用於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等,是否得以充分保證,也是令人擔憂的。

  全國人大代表何幫喜在分析廉租住房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時,曾一針見血地指出,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政績觀沒有根本轉變。建設廉租住房需要投入大量的財政資金,而且會抑制商品房的價格上漲,這是一些依靠“出讓土地”補貼財政的地方政府不願認真落實廉租住房政策的根本原因。值得高興的是,近日有消息稱,我國已經開始起草《住房保障法》。目前,我國在住房保障方面只有住房與城鄉建設部下發的相關文件,既沒有相關法律依據,也沒有政府實施條例,因此一些地方政府經常以資金問題、土地問題等理由對廉租房建設執行不力。而《住房保障法》有望將住房保障建設納入法律軌道,實現有法可依。

  廉租住房作為住房保障的重要環節,我們建議把財政部印發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升格到法律層面,寫入《住房保障法》,使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得到法律剛性的保證,讓土地出讓金不再對廉租房如此吝嗇。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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