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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國強:“掏錢進政協”要讓人民知道

 

CCTV.com  2010年02月01日 09:5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錢江晚報  

  據《廣州日報》昨日報道,1月30日,在廣東省政協會議分組討論時,民盟廣東省委文化委員會主任余慶安認為,改革開放超過30年,新階層社會人士也應該進入參與政協事務,但不能將此錯誤理解成賺錢能力強就能進政協,“不應該讓商人掏錢進政協”。

  余慶安委員這樣説,肯定是有依據的。而且還不是偶爾的一例兩例,否則余慶安委員也不會這樣鄭重其事地提出來。那麼,以廣東為例,到底有多少人掏錢進了政協?進了哪幾級政協?廣東以外的省(區)呢?還有,一個人想進政協要掏多少錢?進省政協和市政協或是縣政協的價碼應該有區別吧?這些錢存在哪?開銷在哪?

  這些疑問,在報道中,余慶安委員都沒有説,但是,余慶安對《廣州日報》記者説的一句話值得注意:“某些地方性政協組織確實存在此情況,這是由於個別黨政領導之中出了問題。”“要是讓人民知道這種情況,對人民政協組織的影響不好,對國家形象也有壞影響。廣大人民群眾容易失去信心,心裏感覺很涼。”

  顯然,余慶安委員有顧慮,才沒有披露他所了解的“掏錢進政協”的具體情況。“要是讓人民知道這種情況……”——這就是説,“人民”目前基本上不知道“這種情況”。

  政協的主要職責是參政議政,是代表人民履行民主監督,政協自身的工作應該向群眾公開、透明;現在好了,連政協都向群眾“保密”了,群眾監督政府的途徑變成了屏障,,群眾還能對政協抱有希望嗎?政協還能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嗎?

  那麼,余慶安委員所説的“個別黨政領導”又是誰呢?《廣州日報》的這篇報道接下來就轉到另一內容:廣東省政協在陳紹基案後一度進入“史上最困難”時期。

  陳紹基原是廣東省政協主席,2009年4月被“雙規”。查閱了一些相關報道後,沒有找到陳紹基有關“掏錢進政協”的事實(跟“掏錢”有關的事實倒是有的),但是,對什麼時期才是廣東省政協“史上最困難”的時期,有一點不同看法,即廣東省政協的“史上最困難”時期,不是陳紹基案發後,而是案發前,即陳紹基還在省政協主席任上。

  據《經濟觀察報》2009年4月25日報道,陳紹基任廣東省政協主席時,對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不感興趣,卻與廣東很多房地産大佬關係密切。

  在外界看來,政協不能履行自己的職責,才是“史上最困難”時期。但是,陳紹基案發後,廣東省政協內部覺得“灰頭土臉”,臉上無光,才覺得現在是“史上最困難”時期——這種認識跟人民的看法是有距離的。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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