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廣東最大舊改項目——深圳大衝舊村改造項目的簽約啟動,在獲得補償的871戶村民中,將誕生10個億元戶和400個千萬元戶。原村民因為舊村拆遷改造,出現千萬乃至億萬富翁(1月26日《深圳商報》)。
對此,有人認為大衝的改造讓土地和物業的市場價值得到了體現,原村民理應分享這份利益;也有人認為這樣鉅額的補償有悖公平原則等等。的確,聽慣了拆遷戶的血淚史,一時間聽到拆遷拆成了億萬、千萬富翁這樣的喜劇,還真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應該説,相比那些因為房屋拆遷而自焚的房主們,拆遷拆成了億元戶和千萬元戶,還真是堪稱最幸福的拆遷。不過,假如因此便認為被拆遷的村民們賺得盆滿缽滿是佔了便宜,甚至有違公平,恐怕未必恰當。
的確,即便是重建一個嶄新的村莊,恐怕也花不了這麼多的銀子,拆遷償付的金額遠超成本和重建費用,似乎也不太説得過去。不過,拆遷這一行為,本身其實並非在商店裏買東西,對於被拆遷戶而言,人家可能本就沒想當這個賣家,這個時候,拆遷顯然不能支付成本價便算萬事大吉。既然拆遷戶處在一個被動的位置上,拆遷行為將使得他們喪失家園,甚至還將給他們的未來發展造成很多的不確定性,多賠償一些也是理所當然。
城市舊改項目有公益性。對於公益性的拆遷,公民似乎更應積極配合才是,把公益工程作為個人謀利的通道,當然也説不過去。不過,公益從來都不是虛擬的存在,本質上不過是公民個體私利的總和罷了,假如公民的個人私利都不存在,公益又將焉附?從這個角度來看,簡單地將公益置於私利之上,本身就是對公益的誤解,即便是打出公益的旗號,也同樣需要給予拆遷者以公平的補償。
所以,村民因為舊村拆遷改造而獲得高額補償,恰是公民權利的歸位。假如拆遷都能尊重拆遷者的權益,假如每個私人的權益都能得到最有效的保護,以公益為名的拆遷才不會成為公民權利的夢魘。
責編:任釗奇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