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關嶺自治縣坡貢派鎮村民郭永華和郭永志趕集時被當地派出所副所長張磊當場擊斃事件,多名目擊者的言辭與官方“襲警”説法截然相反。最新説法是“當事警缺乏經驗”(1月17日 《武漢晚報》)。
在事發後,坡貢派鎮政府迅速與死者家屬達成了補償70萬的協議,讓許多評論人士群起而攻之:“如果死者無辜,政府財政即便傾家蕩産,也難使他們瞑目。如果死者有辜,70萬補償豈非令警徽蒙羞?”
其實坡貢派鎮政府迅速簽訂補償70萬(按官方數字這是該鎮3年的財政收入)的協議,其核心就在於“維穩”。誰都知曉“維穩”在當前的重大政治意義,然而一旦以此為藉口,如內江政府“搶屍”事件,就是因為“如果家屬拿屍體要挾,真的把屍體抬到市政府門口,就變成一個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了。”其實,關嶺縣這個鎮在“花錢封口式”的維穩也是準備了“搶屍式維穩”作後盾,死者家屬郭永文稱,在賠償款的談判上,之所以從75萬降到35萬,原因在於他們發現在鎮路口有大批警力,擔心被強行搶走屍體。
“維穩”當然沒有錯,但我們不需要一個表面的穩定,也不需要一個一潭死水的“穩定”,而是需要一個尊重法律,人人權益都能得到保障,並且在權益受到侵犯之後能得到公平、公正處理的動態和諧與穩定。在這一起警察槍擊事件中,用錢來安撫死者家屬,而不弄清真相,分清責任,嚴肅法紀,那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諧、穩定。事實也是,這樣的“維穩”之後,受害人家屬、社會公眾和輿論的情緒穩定了沒?
絕大多數公民都希望有一個和諧穩定的環境,但我們不需要“搶屍式”和“花錢封口式”的和諧穩定。目前,此事甚至連警察開了幾槍都不一致!請地方政府不要輕易下結論,也不要急於作出所謂的“補償”,且想辦法讓真相浮出水面後,再從法律責任上來考慮“維穩”的問題。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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