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1年開始,孫某推著破舊自行車,在城八區各大路口用身體“撞車索賠”千余起。1月11日,北京市東城警方通報,孫某和其同夥已被警方控制,已核實案件300余起,希望被騙司機儘快聯絡警方核案。(1月12日《新京報》)
瘸腿老漢碰瓷長達九年之久才伏法,不免讓人慨嘆唏噓。揆諸瘸腿老漢碰瓷的表現,之所以長達九年之久,筆者認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是瘸腿老漢的目標定位準確。他為什麼不去撞人、非機動車,因為油水不大,且技術含量較高,弄不好撈不到好處,還可能惹上麻煩。況且,光腳不怕穿鞋的,窮人對窮人,誰怕誰呢?而對著汽車碰瓷則不一樣,開汽車的大都不差錢或比較小資,碰上就有油水可撈,自然令他垂涎欲滴。
二是瘸腿老漢的碰瓷定位甚是高明。瘸腿老漢深知自己是一個腿腳不便的老人,屬於弱勢群體,社會輿論支持和尊老的道德約束,可謂佔盡“地利”,所以碰瓷有恃無恐。
三是瘸腿老漢的心理學知識一點也不差。作為老人,就是汽車司機明明看見不是自己撞到,但是迫於旁觀者輿論和司機心理劣勢,大都願意舍財免災,所以不怕你不就範。
四是瘸腿老漢的政策法規看得準。一般小的交通事故,即使交警到場,也會調解私了,一是交警和肇事者怕走法律程序麻煩,加上交通法對汽車和自行車的事故處理,除非自行車故意違章,往往汽車負全責,所以老人吃透這點,就不怕在交警和法律的撐腰下,汽車司機不掏腰包。
綜上所述,瘸腿老漢碰瓷九年如一日,將碰瓷作為職業,作為一條發家致富的門路,與其説是瘸腿老漢的秉性使然,毋寧説是社會制度的缺陷讓碰瓷者有機可乘。瘸腿老漢做了九年的導演,司機和旁觀者都是演員,即便瘸腿老漢的“劇本”再爛,也能牽制眾演員,這些悲劇皆源自於旁觀者乃至當事人,甘願充當“沉默的羔羊”所致。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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