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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磊:為母討回公道的權力豈能濫用

 

CCTV.com  2010年01月13日 09:3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紅網  

    黑龍江東寧縣兩名推銷員在向一名老人推銷面值為300元的電話卡後,公司12名業務員被抓。12人中5人被拘15天,7人被拘34天。34天后,檢察院認為不構成犯罪,不予批捕。推銷員們隨後舉報,老人的兒子,當地刑警隊副中隊長,以權謀私,虛設罪名打擊報復。(新京報1月12日報道)

    本來你情我願的買賣,最後卻帶來了12個人的牢獄之災,看來生意風險不僅止于市場,還需要高度重視顧客,碰到“權力他媽”,還是要禮下三分,打折白送都是應有之義嘛。不然,母親買東西不划算,為了退款,兒子就抓人,為母討回“公道”。看著自己孩兒,不但討回了錢財,還教訓了“饒舌”的推銷員及其同事,威風八面,甚悅母心。或曰:孝心可嘉。

    確實,商人圓滑,多少消費者拿他沒辦法,看來這“退換”的方法不是沒有的,只是暫時沒有普及而已。想想我等小民之父母,縱使平日裏受了商人的“缺斤少兩”的矇騙,也只會抱怨幾句,都懶得報警,費事兒。我等女兒,也只是安慰父母,注意身體,相視苦笑,怨仇泯然。總之,不會有這般“勇氣”與“孝心”,去討要自己的公道。

    這為母“討回公道”不禁讓人想起了很多老故事,某某親人受冤屈,子女便發奮勉力,最後功成名就,為親人解脫困厄,懲治加害之人。就像《白蛇傳》中,許世林高中狀元之後,解放自己的父親,這種故事不知賺取多少人的眼淚。但其實質,並不是孝心起了作用,而是這些人獲得了權力,而這種拯救並非是辨明是非後的糾偏,只是權力一次運用而已。

    就像,王隊長要回錢財,他並不是去電話卡銷售公司協商,而是動用自己手頭的權力,施以強制,迫使這些人屈服。沒想到,這群賣卡人“空棺材出喪——木(目)中無人”。怒不可遏的隊長,自然就會想到給這些人“一點厲害嘗嘗”,那麼這12個可憐人就這樣被投諸監所。最後,可愛的王隊長還認為賣卡人所退的300元錢是“感謝費”。這個過程,實在是權力“個性化”運用的一個標本,先以威風折服,繼而強力彈壓,後來還不忘讓被損害者“謝恩”。權力私用的威力如此之神奇,可以收放自如,承受者也只有接受的份兒,成為“被羞辱”的苦主。

    但是,“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的王隊長失察的一點是,為母“申冤”本是個人張揚的隱秘過程,卻容易讓人看清權力私用的本質。而所謂孝心不過是一張遮羞布,更多的在於背後的權力演練。希望被隊長也不要拿別的東西掩飾自己,擺出一副“忠孝難兩全”的樣子,讓大家看著“胃疼”。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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