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著”了之後,他的小舅子周澤新趕忙將姐姐放在自己家裏和另一親戚處的,折後人民幣後共計600余萬元的鉅額贓款打包轉移。先是放在兒子女友家,後又轉移到兒子錶姐男友家屋頂的蓄水池中,在去年的8月11日下午被警方找到。(長江日報1月7日報道)
去年有報道説文強在魚塘裏藏了鉅款,被警方找到,今天又報道警方從他親戚家蓄水池中找出600余萬元人民幣,一個是魚塘,一個是蓄水池,這兩個地方一般人還真想不到,不過,它也給人們提了個醒,凡是與“水”有關的地方都可能成為文強的藏錢之處,那就重點搜查一下他所有親戚家的蓄水池、魚塘、蓮塘、水井等地。範圍再擴大一點,也應該查一下文強所有的親屬關係網,因為這600萬是藏在文強的小舅子的兒子的表姐的男朋友家屋頂的蓄水池中,雖然是拐彎抹角的遠方親戚,但終究還是離不開由親緣編織的關係網。
這600萬能不能成為文強貪腐的罪證呢?多數人的意見肯定是一致的:能,不是貪腐來的,不是心裏有鬼,怎麼會把錢東藏西藏呢?就算文強兒子是做生意的,能賺這麼多錢,但還是無法解釋這些錢為什麼不放在國家正規的金融系統保管,而是選擇具有高風險的個人代管呢?相信法院自有公斷。
古語雲: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如果不是文強被抓,也許文強的小舅子、遠房的親戚都能分一杯羹,或者偶爾可以狐假虎威一番。但昔日的為虎作倀、沆瀣一氣,都為今天埋下了的可悲的種子。它絕對不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只要這些“魚”能夠明辨是非,能和罪惡劃清界限,他就不會遭殃。
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司法機關偵破工作的開展,文強的罪證將越來越多,對文強的審判也將更公正,更準確。相信重慶公安的這次打黑行動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不管他有多高的反偵察能力,不管他是多麼的冥頑不化,在眾多的證據面前,他都將不堪一擊。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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