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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才:市場化改革並非就是漲價

 

CCTV.com  2009年12月04日 09:0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黑龍江晨報  

  如果政府僅僅是撂包袱,放任和縱容企業貪婪地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公共利益,改革當然不會成功,因此關鍵在於政府,在於監管者的態度,在於“有形之手”能否發揮積極作用。

  在近日召開的第四屆中國城鎮水務發展國際研討會上,關於水務改革的爭論異常激烈。浙江省城市水業協會原秘書長洪覺民認為,中國水務市場化已經走過了七個年頭,現在到了“供水歸公”的時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法規司副司長徐宗威也指出,城市供排水是公共服務,不管改革怎麼發展,政府的公共職能始終不能改變。

  今年以來,全國多個城市先後上調水價。在由此引發的諸多關於水價該不該上漲、為何上漲的討論,以及為此開出的“藥方”中,筆者認為,“供水歸公”説可能是最能引起共鳴也最值得辨析的。

  在計劃經濟時代,政府對各類公共事業産品是大包大攬地“獨家供應”,其弊端是極其低效,導致公共産品常常短缺。因此在隨後的公共事業市場化改革中,引入社會力量、民間資本甚至外資,就成為解決方案之一。水務市場的改革也遵循了這一路徑,時至今日,民資、外資已成為水務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外資為例,有統計數據顯示,經過幾年瘋狂的擴張,外資已佔據我國一線城市1/3以上的水務市場份額。

  而揆諸現實,卻很難説這樣的改革是成功的。國家發改委的數據顯示,我國城市水價正以每年約10%的速度上漲,特別是近年來,各地關於水價上漲的消息此起彼伏,以至於出現“改革就是漲價”的現象。這種“公共事業市場化”改革不成功,甚至越改越亂的例子,在公交、教育、衛生等領域也並不鮮見。在此情況下,一些對市場化改革持堅定支持態度的專家也開始呼籲,應停止公共事業的市場化改革。

  其實不難理解,城市公共事業本質姓“公”,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産品應具有普惠、價廉的福利性質。而市場化改革後,私人企業為片面追求經營利潤,根本不顧公共事業的基本功能和社會效益,經營管理上出現了很多嚴重問題(如赤峰自來水污染事件),這實際上與當初的改制目標背道而馳。

  但筆者依然認為,公共事業市場化改革的大方向本身並沒有錯。市場化不是萬能的,但不市場化是萬萬不能的,誰也不想回到計劃經濟時代,況且政府也不可能繼續大包大攬。問題在於改革的路徑,以及政府在其中是否承擔起了應該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如果政府僅僅是撂包袱,放任和縱容企業貪婪地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公共利益,改革當然不會成功,因此關鍵在於政府,在於監管者的態度,在於“有形之手”能否發揮積極作用。

  學者秋風最近撰文認為,煤礦國有化未必能減少礦難。該文令人信服地指出,過去若干年來,中國煤礦事故頻發的根源就在於監管失靈;礦難與煤礦企業的規模及所有制形式之間沒有直接的關係,國有化並不必然能減少煤礦生産事故發生。同理,“供水歸公”就能遏制瘋狂漲價嗎?答案也許並不那麼讓人樂觀。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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