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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 揚:海口工商局該為“砒霜門”事件擔何責

 

CCTV.com  2009年12月03日 10:0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齊魯晚報  

  作為消費者,我們樂於看到相關部門對企業産品加強質量監管,但是,監管必須依法而行,慎重從事,而不能隨意揮舞權力大棒,不管企業死活,更不能被幕後操縱者所驅使。

  12月2日新華社報道,12月1日晚,海口市工商局從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拿到復檢結果,結果顯示,農夫山泉和統一企業的3種抽檢産品全部合格,這3種抽檢産品與此前海口市工商局發佈總砷超標消費警示的3種産品分屬同一批次。海口市工商局認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是國家權威檢測機構,這一復檢結果是最終檢驗結論,該局連夜向相關企業進行通報,向所屬部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停止産品下架,並“敬請廣大消費者放心使用”。

  “砒霜門”事件峰迴路轉,“砒霜門”轉眼變成了“檢測門”。此前認定這3種産品總砷超標的初檢部門——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和復檢部門——海口市衛生防疫站都是正規的政府檢測機構,而且前一個機構的負責人言猶在耳:“檢測符合正規檢測程序”,“我們完全可以對檢測結果負責”。現在,不知道他們如何對自己的檢測結果負責、負什麼責?

  如果説“砒霜門”事件重創了兩家企業的聲譽,那麼當“砒霜門”轉變成“檢測門”,重創的則是海南這些政府檢測機構的公信力——我們的一些食品檢測機構總是那樣令人失望,有毒的東西檢測不出來(如蘇丹紅、三聚氰胺等),沒毒的東西卻檢測出毒來,既然能把沒毒的東西説成有毒,當然也可能把有毒的東西説成沒毒,這讓老百姓如何信任你?

  而此次“砒霜門”事件的諸多蹊蹺之處,也讓人不得不産生“有人幕後操縱”的聯想。其一,農夫山泉的相關産品在各級各地檢測機構均被檢測合格,唯獨在海口市檢測不合格;其二,海口市工商局頭一天拿到檢測報告,第二天即發佈消費警示,沒有按規定通知相關企業,更沒有給相關企業申訴的機會;其三,按照規定,食品安全信息至少應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佈,海口市工商局發佈該類信息涉嫌越權;其四,海口市工商局將砷與砒霜這兩個不同的物質聯絡起來,導致“總砷超標”被公眾誤解成“飲料有毒”,負面影響急劇擴大;其五,農夫山泉有關負責人稱,海口市工商執法人員曾對他們説過“媒體一旦披露,農夫山泉就將破産”以及“若不與工商搞好關係,産品在海南就賣不了”之類威脅性的話……這麼多蹊蹺事疊加在一起,能否僅僅用“失誤”來解釋?

  作為消費者,我們樂於看到相關部門對企業産品加強質量監管,但是,監管必須依法而行,慎重從事,而不能隨意揮舞權力大棒,不管企業死活,更不能被幕後操縱者所驅使。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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