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符玉瑤
江蘇省南京市江浦縣的副縣長、六合區副區長劉有貴辭官後,以借來的400萬元起家,下海不到一年,就成為坐擁1514畝住宅用地的“地主”,幾年過後,成為身家過億的大老闆。原來,他仗官場人脈,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近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11月25日《法制日報》)
僅僅仗著官場人脈,靠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空手套白狼,就能在幾年之內成為身家過億的大老闆——這近乎天方夜譚的奇跡,居然在我們的現實中實實在在發生著。我想,這事兒要是美國前總統克林頓或者前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知道,豈不恨自己生錯了地方?要説官的大小,區區一個副縣長,怎能和一個國家的總統相提並論!要説人脈,一國的前元首,其人脈怎麼説也比一個副縣長廣闊得多吧。
可是,他們為什麼不檢一個時髦的、來錢快的行當,比如説金融或房地産之類,或者也像我們的前副縣長那樣,利用自己曾經在官場的人脈,做個“倒爺”,倒賣點土地,來使自己迅速暴富,反而卻還要和一般普通百姓一樣,或演講、或接拍廣告,靠自己的勞動和付出,來為自己掙得一些可憐的報酬?是他們道德高尚,不願巧取豪奪,還是不會、不敢、不屑于這麼做呢?這真讓人想不通。
也有人説,如果沒有那些“還在臺上的朋友”,單靠劉有貴,他恐怕連一畝地也搞不到,光土地出讓金就能讓他憋死,但他居然搞成功了,因為他準確地看出了“人脈”的價值。這其實都是表面現象。不錯,“人脈”在中國的確有價值,比如説,它可以簡化你辦事的程序,縮短你辦事的過程——別人都在排隊等候,你因為有熟人,可以加塞。在這個意義上,所謂人脈,只意味著你和你的朋友不守規矩,它雖然破壞了秩序,但給人們帶來的損失,無非是幾分鐘的時間而已,別人可以容忍。你的孩子分數不夠,卻要想上重點學校,這時候,人脈也許也還能夠起一點作用,可是,如果沒有權錢交易,如果沒有利益的誘惑,人脈又算得了什麼?
劉有貴在職時,他是副縣長,長期分管建設、土地工作,建設局、國土局的頭頭要仰仗他加官晉爵,不敢得罪他,甚至要討好他。可是,他一旦辭去了官職,當年的下屬還有必要繼續巴結他嗎?具體講,如果不是彼此相互了解,臭味相投,如果沒有巨大的利益誘惑,劉有貴那些“還在臺上的朋友”又憑什麼會在他缺乏資金的情況下,冒著違法亂紀的風險,權錢勾結,將數千畝土地出讓給他?
劉有貴35歲就擔任了江浦縣常務副縣長,可謂“官運亨通”。隨後被調任到六合區擔任副區長,同年7月就被送到省委黨校培訓。像他這樣在仕途上“順風順水”的人,為什麼還要下海?正像新聞中説的那樣,一是由於長期分管建設、土地工作,對國家相關的規定爛熟於心;二是看著一個個能力不如他的房地産商在他的眼皮地下發了家,他清楚政策、法律的漏洞。説白了,就是我們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正因為此,他才能在招標、缺錢和缺土地出讓證的每一個關節點上,都矇混過關。假如每一個環節都嚴格按秩序走,假如每個部門的一把手的權力能夠得到有效制約,使之無法一手遮天,那麼,辭職的劉有貴即便再有人脈,恐怕也無所作為,就像人脈甚廣的克林頓無法在美國投機鑽營成為爆發戶一樣。
責編: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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