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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卉:控制房價——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CCTV.com  2009年11月18日 10:1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羊城晚報  

  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董祚繼日前表態説,由於土地稀缺,商品房價格還要上漲,“任何人沒辦法抑制”。面對已經讓老百姓近乎絕望的房價,這話讓人聽著實在脊背發涼。

  人類沒有像蝸牛那樣,一齣世就在背上馱著個房子,可只要有脈搏呼吸,就不能沒有棲居之所。富人們住得好些、大些,無可厚非;但在一個國家,如果弄到相當一部分人“貧無立錐之地”,則“只恐怕天下要從此多事了”!

  幸好董官員也説了,“應該通過稅收來抑制房價的非正常上漲”——按説,至少從“維穩”的需要出發,這話也早該講了。但又究竟政府打算怎樣“調控”,似還有點語焉不詳。所以那句“任何人沒法抑制”,就不能不如懸在頭上的達摩克裏斯之劍讓人心驚。

  君不見,屢現于媒體報道的各式“炒房團”如蝗蟲般四處為患。某段時間有報道説 “溫州是全民炒房,回報率之高,比任何一個産業都賺錢,可謂‘溫州第一産業’”;一小區房産仲介對買房客介紹説:“這裡可是一天一個價,你買下這套房,加兩三萬元在這裡放盤,也許明天就出手了。”還有調查表明,新增炒樓者相當部分來自實體業者,因為不少在實業中辛苦打拼的人,也看到了投機遠比投資更省力,而且更賺錢。

  投機之風盛行,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一大批富人不是通過創造社會財富獲利,而是直接從窮人口袋裏掏錢“轉移財富”。

  然而,一個合理的制度,應當是促進社會總體財富的增加。鼓勵財富的創造,而不是財富的轉移。原因很簡單,只有鼓勵財富的創造,才會增加財富總量。而財富的轉移,並不能增加社會財富的總量。相反,財富從窮人和中等收入階層向富人之間的轉移,只會導致貧富懸殊的進一步擴大和生産力的萎縮,社會矛盾的激化,乃至社會發展的停滯和倒退!

  設想,如果窮人越來越多,沒錢消費或不敢消費,富人卻啥也不缺,“內需”又如何能擴大?“市場”又如何能不萎縮?於是窮人失業,富人因沒錢可賺而不願投資,再投機炒房炒股……如是進入惡性循環,窮人富人都不事社會財富的創造。窮人越來越多,口袋也越來越癟。長此以往,富人還去掏誰的口袋呢?

  老子説:“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就現今的炒房現象而言,是在“損不足以奉有餘”。而一個賢達的政府,自會善於運用自身的職能,調劑社會盈虧,不僅使貧者富者各得其所,而且使各階層的日子都越過越好。而稅收制度歷來是一個重要的調劑手段。

  有輿論説“近年來國內擬收物業稅的消息,曾引起民眾的普遍不安”,筆者就疑心這種輿論是個煙幕。因為它回避了一個事實:粗看物業稅收不收是一個問題,其實更重要的,卻是怎樣收或以什麼名目收的問題。假如物業稅“不論你有幾處房産,稅率都一視同仁”,那就只能説是又一次的劫貧濟富,而毫無調控意義。

  通過調節稅收抑制房價,在國外早已不乏其例。新加坡也曾出現過房地産過熱現象,政府就徵收過100%的個人所得稅,迫使炒房者退出,使投機性的需求減少,原來囤積的房子,包括開發商手上的房子也會吐出來。在韓國,稅率隨著擁有房産數的增高而提高,第二套房産如果出售,各項稅率相加高達50%,第三套則為60%。目前,國內富人動輒擁有幾十套房已不算新聞,若中國能如此效倣,不知有誰還會去炒房?房價怎會控制不住?

  實際上,從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需要出發,一個合理而又積極的稅收制度,其原則理應是對生存性的需求予以保障,改善性的需求給予扶植,對奢侈性需求適當平抑,對投機性行為要加以打擊,針對住房問題亦是如此。為此早有專家建議,應對購買第一套自住房者免徵物業稅或實行極低稅率,對第二套住房及以上的所有者徵收超額累進的物業稅,這樣可以有效地打擊房地産投機活動。

  其實,不用專家,這個算術平頭百姓也懂。可奇怪的是,咱們的決策者們面對這個選擇,竟忽然一個個地都變成了哈姆雷特:“做,還是不做?這是一個問題。”這讓普通百姓不能不懷疑,控制房價,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説到底,房價能不能控制,怎樣控制,就是決策者的“臀部”到底坐在哪一邊的問題:是坐在炒房族、開發商們一邊,還是普通百姓一邊?是願不願意採取上述抑制投機的稅收政策的問題。

責編:唐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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