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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執法源於運管部門人員超標

 

CCTV.com  2009年11月10日 09:1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長江日報  

漫畫/曹一

  新聞背景:近日,隨著“釣魚執法”事件的調查處理被關注,交運部門執法是否合法、合理、合情成為社會公眾熱議焦點。11月5日《南方週末》評論版“讀者來信”欄目刊登了西安一名運管人員的來信,信中自曝運管部門有令不行的目的就是為了罰款,而罰款也是不得已為之,只為養活自己。(11月9日華商網)

  吃飯是天底下頭等大事。運管部門執法人員不去罰款就無法養活自己,因而把不該罰的也罰了,甚至搞“釣魚執法”,進行栽贓誣陷,製造“黑車”,如此倒是情有可原,畢竟生活所逼,真不好責怪。

  問題在於讓執法人員使壞的“制度安排”:執法經費主要來源於罰款。按説,執法經費應該由公共財政足額來保證,即使正當罰款也不能由執法部門來支配,這應是一條鐵律。財政負擔不起,可能是養的人頭多於實際需要,如果是這樣那就精兵簡政好了。

  “制度”讓人變壞那是最惡劣的。安排運管部門打擊“黑車”,本來是希望消滅之,至少越來越少,但辦公和人員開支要靠罰款來支撐,那就意味著“黑車”越多越好,因為罰款就越多,説不定還因此富裕起來;而沒了“黑車”就沒了財源和職業 。“釣魚執法”事件表明實際情形正是這樣,執法人員熱衷於創造更多的“黑車”。文/李建華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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