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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貴峰:“最牛政府獎金”暴露雙重失信

 

CCTV.com  2009年10月31日 08:5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西安晚報  

    10月26日,河北省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被稱為“最牛政府獎金”的民告官案件。原告韓傑起訴邢臺市政府不兌現其承諾的1650萬元招商引資獎金。(10月30日《中國青年報》)

    事情的原委和背景是:1999年,邢臺市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內外開放加快招商引資步伐的若干規定》,其中承諾:“引薦內外商在我市直接投資的,可按外方投資額的1%~2.5%提取獎金。”2003年,韓傑領港商到邢臺考察,後者先後投資16.5億元——若按1%提取的話,韓傑的獎金額將達1650萬元。然而,這筆錢,邢臺市政府始終沒有兌現,表示:“政府文件不是懸賞告示”,“‘可以’給予獎勵,但不是強制性必須獎勵”。最終,韓傑將邢臺市人民政府起訴到法院。

    從“言而有信”、“一諾千金”的角度看,邢臺市無疑應該兌現自己的招商引資獎勵承諾。所謂“政府文件不是懸賞告示”、“‘可以’不是‘必須’”之類辯解,實乃一種託詞。時下,全國各地都在治理各種欠債不還的“老賴”,並且還要將具有信用污點的交易信息納入個人徵信系統,以構建社會誠信。這種背景下,邢臺市政府豈能不將自己的信用當回事?這樣一來,如何取信於人?

    其實,如果深一層——從政府行政規範特別是政府公共財政行為的角度來看,會發現,在這件事上,邢臺市政府所面臨的“失信”,實際上不止是“獎金不兌現”,同樣也涉及公共財政制度本身。眾所週知,政府並不是能直接創造財富的機構,其手中的資金均來自納稅人的貢獻,是十足的公共資金;那麼相應地,任何公共資金的收支行為,都屬於公共財政的範疇,必須納入財政預算,接受公共的監督——1650萬元的鉅額招商引資獎金,絕非小數,更應如此。這正如《預算法》所要求的,“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按照預算執行”。

    但目前,在“最牛政府獎金”的爭議中,我們沒有看到這樣的公共財政跡象和公共監督過程。比如,“按外方投資額的1%~2.5%提取獎金”的規定,是否有明確的預算保證、列入財政預算,這一獎金提取方案本身是否經過充分的公共討論和審議,徵得納稅人的同意?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邢臺市政府不兌現1650萬獎金,便不僅是對引資人韓傑的失信,也是對政府預算的失信——沒有嚴格執行預算。而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邢臺市政府現在的做法也構成一種“雙重失信”,既失信于韓傑個人,也失信于公共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本身——是否給獎金、怎樣以及發放多少獎金,豈能由著政府自己想當然,而不付諸公共程序,接受廣大納稅人的監督?

    “民無信不立”。其實,最首要必須“立信”的,還是政府——其任何行為,既是在為民立信,也是在為民主法治條件下的公共制度本身立信。因此,如果“獎金”、“重獎”真是不可或缺的話,我以為,與其獎勵“招商引資”,還不如追根溯源地去獎勵這種立信行為本身更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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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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