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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棟:豈能讓納稅人為不良開發商買單

 

CCTV.com  2009年10月30日 17:3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  

    深圳市首個經濟適用房項目桃源村三期樓盤出現墻根滲水、墻面開裂等一系列問題。調查發現,施工單位存在明顯的偷工減料行為,而相關監理人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無視施工質量問題。深圳市有關部門日前對這項工程的6家責任單位罰款260多萬元,同時承擔5000多萬元的業主損失補償費。

    經濟適用房作為政府主導建設的保障性住房,比商品房還多了一層政府監管,本來應該成為住宅建設的樣板,而不應成為房屋質量的反面典型。經濟適用房出現質量問題,固然與開發商、施工單位偷工減料有關,也與政府相關部門監管不力、建築質量監督部門和監理公司玩忽職守有很大關係。雖然上述被暴光的問題經濟適用房項目最後都以返修或補償業主損失而告終,但相關責任人和不良開發商卻很少受到重處。以深圳對此事件的處理為例:對負有責任的市住宅工程管理站、國土資源和房産管理局住房保障處、質監站相關工作人員只是處分了事,開除的也不過是個“臨時工”。而對責任單位的260多萬元罰款,還不到給業主的5000多萬元損失補償費的零頭,基本上是在用納稅人的錢為開發商的偷工減料行為賣單。經濟適用房項目偷工減料後果如此輕微,難怪開發商會經常在經濟適用房項目上做手腳。

    對出現房屋質量問題的開發商,相關部門決不能手軟,不僅要給予經濟處罰,還應讓其承擔全部損失,不能用納稅人的錢來為不良開發商賣單。對多次出現質量問題的開發商、建築公司、監理公司和相關人員還應取消其資質或從業資格,將其徹底逐出房地産市場。對存在失職行為或與開發商相互勾結以權謀私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也不能手軟,應將其“飯碗”與所監管的工程質量挂鉤,以防止工程驗收走過場的現象重演。如此方能讓經濟適用房真正成為“民心工程”,重振消費者信心,讓房屋質量問題不再成為困擾中國房地産市場的頑疾。

    深圳市經濟適用房項目的質量問題還暴露出現有的房屋質量驗收機制存在嚴重缺陷。房屋明明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監理單位和建築質量監督部門卻都稱檢驗結果“合格”。這樣顛倒黑白的檢驗報告還有多少?相關部門的調查不能只限于經濟適用房項目,對這些單位參與驗收的其他商品房項目和建築工程也應該進行認真調查,防止“問題建築”給百姓的生命財産造成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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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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