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在平凡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的楊竹芳,一夜之間成了網絡上的“紅人”。她就是昆明百姓口中相傳的“檢察官媽媽”。坊間流傳這麼一句話:公安炒菜,檢察官送菜,法官品嘗。正是這麼一個關係兩頭的中間環節,看似普通,卻鑄就了楊竹芳不普通的一生。
一、親情的鼓勵是工作的支撐
在楊竹芳記憶中,很難找到與家人其樂融融、共度佳節的美好回憶,各個大小節日,她不是在看守所提訊嫌疑人,就是在審閱案卷,或者是和公安幹警一起出現場。審查批捕工作辦案時限短,要求高,要在審查時限內準確做出是否逮捕的決定,加班加點就成了家常便飯。凡是晚上加班的幹警,總能看見楊竹芳辦公室裏的燈光,院裏的保安也習慣了晚上值班時先睡到半夜,估摸楊竹芳走了再去將辦公樓大門完全鎖好。年輕時,丈夫段建民面對很晚回家的楊竹芳,一度以為她是在逃避做家務,慢慢的,了解到楊竹芳工作的艱辛,丈夫便主動承擔起家務活,分擔楊竹芳的辛苦。楊竹芳的公公婆婆是老地下黨,婆婆年老多病、腿腳不便,照顧她的重任落在了丈夫和她的身上,她只要有時間就到婆家,為婆婆洗衣服、做飯、買藥,家中有好吃的,都讓丈夫帶給婆婆。在婆婆病危住院的時候,與丈夫一塊守在旁邊,婆婆大小便失禁,她一次次的為婆婆換洗弄臟的衣褲,同病房的人還誤認為她們是母女。她無微不至地照料著婆婆,直到老人離開人世。楊竹芳的公公常對段建民説,兒媳像個國家幹部,公正、勤勞。
作為一名第一線的女檢察官,因為工作繁忙時常照顧不了家,不得不捨棄一些為人女、為人妻、為人母應該承擔的家庭責任,也捨棄了與家人在一起的幸福。兒子在城裏上學,每天早出晚歸,轉兩次車才能到學校,一天來回要花近4個小時在路上,這極大地影響了兒子的學習和身體健康,兒子多次哀求她:媽媽,你能不能給我轉一個離家近的學校,讓我多睡20分鐘。她聽了很難過,是的,兒子每天6點就必須起床,在公交車上吃一點糕點作早點,經常在車上睡過站。晚上8點左右才能回到家中,有時她忙工作,丈夫工作忙,還要照顧婆婆,時常不在家,孩子連口熱飯都吃不上。兒子一次埋怨説:“媽媽,你對犯罪嫌疑人比對我都還好!”工作和生活不能兼顧,楊竹芳含淚將兒子轉到了一所離家近的普通中學上學,孩子畢業後沒能如願考上重點高中,在一所中專就讀,這是她對兒子最大的愧疚,但她還是一樣的以平常心態堅持工作,鼓勵孩子好好學習。
二、生死門坎擋不住肩上的責任
2003年,楊竹芳度過了一道生死門坎。那是
三、用母性的光輝指引迷途的羊羔
2004年,西山區發生了一起17歲在校學生徐某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死自己親生母親和外婆並陳屍家中一個月的惡性案件。楊竹芳帶領幹警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依法履行偵查監督職責,在充滿令人嘔吐的屍臭和陳列著兩具高度腐敗屍體的現場,引導公安幹警依法及時收集證據。由於掌握了第一手資料,在案件報捕後的兩天內即將該案審查完畢,對犯罪嫌疑人徐某予以批捕。由於案件影響惡劣,社會反響極大,為了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和預防類似犯罪,她會同雲南大學法學院“青少年法律診所”的教師,將徐某列為“青少年法律診所”的幫教對象,探索徐某從一名好學生到罪犯的心理變化,為青少年犯罪教育研究提供了真實的第一手材料,為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辦理提供了現實的背景依據,也為挽救和教育青少年犯罪提供了一條新的途徑。
2008年10月,在辦理鐘某強姦並殺害自己年僅10歲妹妹(繼母之女)的案件中,從偵查機關立案開始,楊竹芳就提前介入。年僅15歲的犯罪嫌疑人對自己強姦並殺死妹妹表現得很無所謂,在指認現場和訊問時還連稱“太爽了!”對殺害妹妹的犯罪行為,認為自己只是犯了個錯誤,還説“我下次不犯了”。面對鐘某的殘忍與無知,楊竹芳克制住內心的憤恨,不厭其煩地對其進行幫教。為促進鐘某悔悟,還聯絡看守所,送去了鐘某最喜歡的葫蘆絲,並協商每天給其三個小時的練習時間。鐘某終於被感動了,哭著對楊竹芳説,自己是個連畜生都不如的東西,對不起父親和妹妹,並且要求楊竹芳轉達其對父親和繼母的歉意。並稱楊竹芳為“檢察官媽媽”。
這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楊竹芳,她常説“只要我們心中有百姓,百姓心中就會有我們。”樸實的語言,踏實的工作,這就是我們身邊的“檢察官媽媽”。
責編:任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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