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卡
陳先生和別的抗議者一樣,為自己找了一個引人注目的地方,那就是廣州海珠橋頂。他在清晨交通高峰時爬了上去,果然吸引了很多記者和圍觀群眾。警察和消防人員也聞訊趕到,封鎖交通,疏散人群,鋪好氣墊,竭力勸説。僵持了5個小時後,一位老阿伯突然爬上橋頂,將他推了下來,致其嚴重骨折。此事引起爭議,有人讚老阿伯古道熱腸,有人稱老阿伯是殺人犯。
在受傷前,站在橋頂的陳先生打開橫幅,散發材料。橫幅上寫著“暴利建築商,還我血汗錢”。材料上顯示,他被長期拖欠450萬元工程款,一直沒找到解決辦法,債主上門催債,致使他妻離子散。兩個月前,他曾爬上樓頂尋求短見,被當地政府勸説下來,但冤情依然無解。
海珠橋頂已經成為一個特別的抗議場所。自今年4月以來,先後有11個人站在這裡。這種被當地媒體稱為“跳橋秀”的行為,無論源自個人感情困境,還是因為社會公正問題,其實都是一種“以死相爭”的抗議活動。我相信陳先生也和其他有著類似麻煩的人一樣,在來到這裡之前,嘗試了很多別的方式。顯然,他們沒得到足夠的關心,沒找到更好的辦法,才出此下策,鋌而走險。
無論一個人站在什麼地方,無論他是想死還是想活,誰也無權置他于危險境地,更無權傷害他的身體,甚至結束他的生命。更不用説,這個人滿含冤屈,飽嘗痛苦。老阿伯將陳先生從八米高空推下,毫無疑問涉嫌故意殺人。警察當有足夠的時間,對處於危險中的當事人予以保戶,竟眼睜睜看著老阿伯爬上橋頂行兇,也當負失職之責。
老阿伯推人落橋後,還以英雄般的姿態向人們揮手致意。他為什麼如此膽大妄為且理直氣壯?因為有相當多的人為他喝彩:“大叔好樣的!”這些人一定贊同他在爬上橋前説過的話:“跳橋讓交通受阻這麼長時間,他們不能這樣損害廣大人民的利益。”
老阿伯的話裏包含著如下邏輯:第一,像陳先生這樣的申冤者,不是“廣大人民”中的一員;第二,只要認定他損害“廣大人民”的利益,就可以徑直予以解決,哪怕這會對他造成傷害甚至死亡;第三,“廣大人民”中的任何一員,都可以實施自己的解決方案。好在警察並不完全認同,否則類似的問題也太好解決了。
還有一些人更加振振有詞地説,“跳橋秀”損害了廣州的文明形象。他們似乎認為,損害廣州文明形象的人,並不是那些無良奸商,也不是那些應該為弱者提供幫助的社會機構,更不是那些不能解決問題的政府部門,而是冒著生命危險把這些問題揭示出來的當事人。這種邏輯本身,才是對廣州文明形象最大的破壞。
□老卡(學者)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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