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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余恨:株洲塌橋事故善後手段相當拙劣

 

CCTV.com  2009年05月22日 08:0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肖余恨

  湖南株洲對紅旗路高架橋坍塌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其他善後正在進行中(5月21日《東方早報》)。

  不知道這起震驚全國的慘案還會有什麼“善後”,不過就目前的一系列“善後”來看,不能不“嘆服”株洲處理事故手段的拙劣。

  其一,事故發生後,由於湖南株洲市委書記陳君文出國學習未歸,委託市委秘書長王志剛“看望塌橋事故中受傷人員,表達對事故遇難者的沉痛悼念,對遇難者家屬和受傷人員的誠摯慰問,對事故的發生表示歉意”。如此重大事故,市委書記居然不中斷“學習”趕回來善後,實在讓人感覺當地的重視程度有問題。更奇怪的是,代書記道歉的是秘書長,而非市長,讓人不解。

  其二,三組可疑的數字。第一組是死亡數字。事故發生後,5月18日,株洲市政府第三場新聞發佈會上,株洲市政府秘書長陳旌在念新聞通稿時,稱此次事故“共有10人遇難”。在即將結束髮言時,陳“經人提示”對遇難人數作了修改,稱“9人遇難”。昨日,株洲市政府新聞辦有關負責人表示,“9名遇難者”沒問題。“10人遇難”是陳旌口誤。出現“口誤”是由於打印文字出現了錯誤,“我們最初定的是9名遇難者。”神奇!遇難者數字都可以“定”,你是閻王老子嗎?不過經這一“定”,倒是誰都知道遇難“9人”和“10人”之間,差整整一個事故等級了!

  第二組是涉案者被控制人數,由當初的12人,減為9人。被減少的3人是誰?如何這麼快就洗脫了嫌疑?

  第三組是“及時火化賠償”。當地政府規定,20日零時前,聽從政府安排進行火化遺體並簽訂相關協議的遇難者家屬,獲得40萬元的賠償款。而拖到20日零時之後火化的,賠償額就“縮水”為20萬元。想拿錢買什麼呢?

  其三,發生了如此重大、影響惡劣的事故,沒有看到哪個官員站出來引咎辭職。有關方面僅僅對建設局局長沈平、建設局總工程師曾建華、建設局信息工程辦主任丁威3人進行免職處理。最近頻發的官員“免職後迅速復出”事件早就把這個常識告訴了公眾:免職不是撤職,免職只是為以後的安全復出打個伏筆而已。

  其四,現在披露出來的事故原因有一條是,事故嫌疑人程繼昂是個沒資質的包工頭,經湖南南嶺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高育濱同意,以挂靠方式通過招投標程序,中得紅旗路高架橋爆破拆除項目。一個被當地媒體稱為“世界第一爆”的工程轉包給沒資質的包工頭本來就是拿生命開玩笑,而在中標書上我們居然還看到,包工頭“挂靠”的公司在三家招標公司中報價最高!報價比較低卻沒中標的一家,還具有建設部頒發的一級爆破資質!

  如果説,株洲塌橋是一場令人心痛的事故的話,那麼,我要説,該事故的善後,同樣是一起事故,而且是更讓人憤怒的“事故”! (江蘇 肖余恨)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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