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慕毅飛
日前,中國控煙協會在京召開媒體新聞發佈會,建議中央紀委、監察部禁止公款消費煙草製品,杜絕因煙草消費滋生的腐敗現象。(5月20日人民網)
因煙草消費滋生腐敗現象,早已是不爭的事實。收錢叫受賄,收煙通常不算。送錢不便的時候,通常也就送煙。數百元上千元一條的香煙,一送就是八條十條,有的地方改送煙票了,送的更順手,收的更順心,除了多一道兌換現金的環節,它跟受賄又有什麼區別?如果禁了公款購煙,只要看一看官員抽的煙,再聯絡他的月收入,就能知道這個官員到底清廉不清廉。現在重視源頭反腐,新組建的機構就有預防腐敗局。從這個角度説,禁止公款購買香煙,當是源頭反腐的措施之一。
只是這“杜絕因煙草消費滋生腐敗現象”的提議,竟來自控煙協會,似乎有些尷尬,仿佛僅因抽煙有害健康,才有“杜絕”的理由。那麼,杜絕公款吃請的倡議,是否該由防治心血管疾病的協會來提議?至於杜絕公車消費,杜絕公款出遊,恐怕就沒有誰可以提了。為什麼“三公消費狠如狼,萬眾叫罵習如常”,真正的原因如果就在於它對揮霍者本身無害,那就太讓人感慨了。
我有一個學生,工作不久,就學會了抽煙,我問起他抽煙的緣由,他告訴我,你會抽煙,別人就會送煙,否則,就等於少了一條財路。這樣的生財之道,竟然可以昭告於人,足見它早就是官場的顯規則。不少人的煙,就是因為“不抽白不抽,抽了也白抽”,才抽上癮的。真要斷了公款購煙的路,中國的煙民估計會有大幅的下降。這大概是由控煙協會來倡議禁止公款購煙最合乎情理的地方。
其實,該不該禁止公款消費煙草製品,中紀委、監察部比誰都清楚,實在是用不著控煙協會來倡議的。而且,控煙協會也應該清楚,關於禁止公款消費煙草製品,財政部、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早在1993年就有明確的規定:“會議期間不得組織遊覽及與會議無關的參觀活動,不得招待煙、酒、糖、果等,不得宴請與會人員和發放任何物品、紀念品。”結果呢,會議桌上擺香煙,成為慣例;會後餐間上煙,早成慣例;弄不好會議的文件袋裏裝了一包煙,也屬慣例;所有這些煙,肯定都用公款購買,都可列入財政支出,無疑也是不成文的慣例。財政部發的文件不管用,控煙協會的倡議又能起多大作用?
責編:張托雅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