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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彪:防“躲貓貓”要裝有用攝像頭

 

CCTV.com  2009年05月13日 09:4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5月11日,記者從重慶市萬盛區檢察院獲悉,該區看守所去年搬遷到新址後,目前已新安裝144個攝像頭。通過24小時不間斷監管,來預防獄霸和類似“躲貓貓”事件的發生。(5月12日《重慶商報》)

  24小時不間斷攝像頭能預防獄霸和類似“躲貓貓”事件的發生嗎?我們不妨看看雲南晉寧縣公安局的回答——對於李蕎明在牢房裏非正常死亡問題,有關部門稱李所在的9號牢房的監控攝像頭已經壞了半年,看守所未進行修理,所以無法提供監控錄像。看來不僅要安裝攝像頭,更重要的是要保證攝像頭不受各種“干擾”,不在關鍵時刻“掉鏈子”。

  由此我想到了《不差錢》這個小品。小瀋陽收了趙本山的“賄賂”後,點什麼菜都謊稱沒有,當趙本山説“這個菜你可以有”時,他索性反問“你説有還是沒有哇?”最後甚至扔出了“有沒有你還不知道啊”的老底。我擔心看守所在“出事”之後檢查攝像頭,也像小品那樣鬧出選擇性回答的笑話。

  小品《不差錢》還道出這樣一個道理:不能讓點菜的人同時掌握有菜無菜的權利,否則受吃請的人就要吃虧。這同樣適用於看守所的攝像頭,不能讓安裝攝像頭的人同時掌握有用沒用的權利,否則裝再多的攝像頭也是白搭。有個別看守所早就裝了攝像頭,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後同樣不能提供攝像帶,就是因為攝像頭有用沒用全在他們的掌握之中。從這個角度分析,不裝“無用”的攝像頭才是關鍵。

  如何不裝“無用”的攝像頭?那就是加強對攝像頭操縱者的有效監管,建立一個缺失即為有罪的原則,一個讓事實真相無法“躲貓貓”的規定。

  在我國的司法制度中,儘管納稅人已為攝像頭等必要監管設備埋單,但還沒有確立“舉證倒置”的原則,對於要求舉證卻拒不提供證據或故意毀損證據的還未納入監管範圍,這與建設法治社會的要求還不相稱。期待早日彌補這一漏洞,以防止來自司法體系內部的違法亂紀行為,保障公眾的知情權。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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