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修仰峰
今年3月的一次偶然,讓羅彩霞知道了5年前的真相:2004年高考後,她沒有被任何高校錄取,而冒名頂替她的同學王佳俊卻被貴州師大錄取。羅彩霞被迫復讀一年後考取天津師大。2008年王佳俊順利畢業,而今年畢業的羅彩霞卻不得不面臨因名字和身份證號被盜用而被取消教師資格證書以及英語四級證書、畢業證、學位證作廢等一系列問題。羅彩霞是湖南邵東縣的一個農家子弟,而王佳俊父親王崢嶸是當地縣公安局政委,他已承認王佳俊冒羅彩霞之名頂替上大學。(5月5日《中國青年報》)
如果哪天你發現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證號被莫名盜用,無法考研、考公務員、出國,乃至無法結婚生子,你會作何感想?推己及人,不難領會羅彩霞此時茫然、焦慮、擔憂、憤怒交織一起的複雜感受,更不難體認現實:羅彩霞的不幸並非只屬她個人,她的遭遇也是大多數人可能面臨的際遇,因為我們和羅彩霞有著共同的社會階層——平民子弟。
羅彩霞不止一次發問:“為什麼他們選中了我?難道就因為我們家沒有什麼社會背景,王佳俊的爸爸是當地官員?”這名純樸的農家學子已隱約觸摸到事件的核心:一些地方官員利用權勢,巧取豪奪,從平民子弟那裏掠奪走天賦于他們的姓名權與大學受教育權。他們之所以選中像羅彩霞這樣的“獵物”,原因很簡單,基於羅彩霞處於絕對劣勢的家庭背景,“掠奪”可以輕而易舉,就算東窗事發,也不過道個歉,承諾改正了事。
相較于貪污受賄,此等行徑是更為惡質的權力腐敗,它直接威脅到最底線的公平:姓名是一個人最基本的公民權利,如果連這也被奪走,成為官員子女不勞而獲的工具,社會公平從何談起,平民子弟又將如何立足?正因為如此,公安局政委女兒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犯了眾怒,網上數萬跟帖可為明證。
群情洶湧是對仗勢掠奪者的聲討,但一味譴責可能遮蔽更深層的真相: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之所以得逞,固然源於“公安局政委”的權力腐敗,但顯然又不是王崢嶸“一個人的戰鬥”。想想,羅彩霞沒填報貴州師大為何被貴州師大錄取?本該給羅彩霞的錄取通知書為何被截留到王佳俊手中?王佳俊又是怎樣冒用羅彩霞身份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王佳俊又是怎樣通過貴州師大的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的?
簡要剖析,事件變得更加觸目驚心,它涉及當地高招辦、派出所、高校等部門,其間只要任何一個部門履行正常的審核職責,王佳俊就不可能冒名成功。遺憾的是,這些部門約好似地一路大開綠燈。如果説王崢嶸是冒名頂替事件的罪魁禍首,以上部門就是助紂為虐者,他們結成權力關係之網,聯手完成了冒名頂替上大學的“傑作”。
因此,不能將次事件當作道德事件看待,比照相關法律,以上人員已涉嫌犯罪,應舉起刑法之劍,依法將冒名頂替事件中的罪魁禍首和助紂為虐者治罪,形成震懾力,以加大冒名頂替者的違法成本,不然很難保證不會出現下一個羅彩霞。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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