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記者獲悉,在4月28日召開的宜賓市人大常委會上,根據宜賓市長的提名,陳光禮被免去宜賓市副市長職務。宜賓市人大常委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具體原因目前還不便公佈。(4月30日《成都商報》)
首先,我們可以判斷,當宜賓市長提名免去陳光禮副市長職務時,一定是向人大常委會委員説明了免職原因的。依據在於:第一,剛剛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規定:“任免案應當附有擬任免人員的基本情況和任免理由;必要的時候,有關負責人應當到會回答詢問”。此項規定,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議事時也應遵照執行;第二,即使從常理看,如果提名免職的組織不説明免職的原因,人大常委會委員根本無從審議,他們如何能決定舉手或不舉手呢?
何況,當地隱瞞其免職原因也有掩耳盜鈴之嫌。因為《中共四川省紀委關於宜賓市副市長陳光禮等人打麻將賭博問題的通報》早已在四川全省各城市轉發並學習討論,有關新聞也早就刊登在不少媒體上。
因此,“副市長免職”不該“躲貓貓”,其實,也無處可躲。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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